冯虹,女,1965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桃源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兼政委。她身材既不高大,也不魁梧,身高不足
一、当好“忠廉女儿”,严于律已从警
献身工作需要,是党和人民“忠廉女儿”的无悔选择。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担负着押解人犯、法庭警戒、执行死刑、参与执行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特殊任务,是国家强制力在人民法院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法警工作的性质与任务决定了对从事法警工作的人员有着特殊的要求。押解人犯,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一般女性而言显然是一种力量的挑战;执行死刑,对于看见老鼠都发抖的女性来说更是一种巨大的心理障碍。1993年,本院成立司法警察大队,全院十八名女干警无一人报名参加,大家认为法警无非就是值值庭、看看门、押押人;工作又脏又苦又累;而且风险大、地位低、前途差。此时,从事了八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冯虹却毅然报名参加,放弃了优越的刑事审判岗位,从台上走向了台下,她这一干就是十二年,她也是队中唯一的女警,她几乎包揽了应由女法警完成的全部任务。十二年中共出警860余次,押解人犯100余人次,执行死刑23次。工作确实苦,也实在累,但她用自己勤奋的工作,精湛的法警技能,让人们体会到了“社会分工不同”这句话的真实涵义,而并非调侃,也不是嘲讽。她把党和人民的需要当做自己人生最大的充实。她无怨,也无悔!
提高自身素质,是党和人民“忠廉女儿”的不懈追求。“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法警和警队领导,必须具有较深的政治素养、较高的专业知识、较好的身体素质,才能胜任此项工作,也才能得到干警们的支持与尊重。多年来,她制定了一套较完整、详细的政治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认真阅读党报、党刊和《人民法院报》,坚持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在新的形势下,法警工作并不是单纯的体力活,必须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工作才能游刃有余,而她只有中专水平,并且还不是法律专业,她深感自己专业知识的不足,在实践工作中她和干警们一道相互学习,互相提高。与此同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她参加业大、函大学习,2003年,取得了法律专业本科文凭,夯实了自己法律理论基础;她身体条件先天不足,为了能胜任法警这一特殊岗位的工作,无论是当一般干警还是任警队领导,无论每周例训还是年度考核,也无论严寒还是酷暑,她总是与男警一样参训,跑一样的路程,达一样的标准。靠一份拼劲、一股倔劲,使身体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法警技能考核也是连年优秀。2001年她代表全市参加全省法警大检阅;2004年她代表全县参加全市法警技能大比武,均取得良好成绩。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每天晚上七点做健美操是她的必修课,她还是县业余体校骋请的健美操客座教练。已年满四十,她还保持着旺盛的精力,青春的活力。她为了自己的法警事业追求着、美丽着。
坚持为政清廉,是党和人民“忠廉女儿”的忘我情节。法警队可以说是清水衙门,但也免不了说情送礼之事,为了保证清水衙门水更清,冯虹给自己约法四章:请吃不到、说情不领、送礼不收、权势不从。她时时刻刻告诫自己: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黑钱不能收;昧良心的事不能做。三年来,她共拒绝吃请二百多次,拒收现金二万多元,她让廉洁之钟在耳边常鸣,她永葆着那没有“狐臭”的一身清纯。
作为人民警察,只要心中时时刻刻牢记党的重托,只要脑中事事处处想着人民,他就会有一种积极的工作态度,有一种奋发向上的动力。她在党的抚育下成长,她用自己的智慧,用自己的热情,用自己的才干,回报社会,回报她所深爱着的人民。她是党的好儿女!
二、当好“知心姐姐”,以人为本带警
“虹姐”,是警队干警对她亲切的称呼。她一肩挑两职,在法警大队可谓位高权重,但她却没有一点官架子,总是那么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她知道,居高临下、方法生硬的管理只会适得其反,只有融入情感的思想教育才能打动干警,才能赢得干警的信赖,才能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她坚持做到:第一,在感情上贴近干警。她经常深入到干警之中,主动找干警谈心,随时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工作情绪,沟通感情,倾听呼声。如果有干警出差办案她会打电话询问案情,了解困难;如果有干警外出培训她会带队去看望,去慰问。第二,在政治上爱护干警。法警队是人民法院中具有武装性质的特殊群体,如果出事就无小事,她深知政治工作是警队工作的灵魂,只有努力抓好警队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才能打造一支过硬的法警队伍。她经常找干警谈心,交流思想,以正面教育为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致力于为干警进步创造良好条件。三年来,她个人没有受到更多的表彰,她把机会全部让给了年轻干警。警队有4名干警加入党组织,全院18名法警,有17名是党员。有两名表现优秀的干警被提拔到法警队副职岗位。有三名法警荣立三等功。没有一名干警因违纪违规受到组织部门查处。在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中,涌现了一批批业务能手,学习标兵。至目前为止,警队有2人具有专科文凭,15人获得了法律专业本科文凭。第三,在生活上关心干警。既然大家工作在一起就是一种缘份,就要像兄弟姐妹般互相关心,互相照顾,尽最大限度使干警不要因为工作影响家庭,也不要因为家庭影响工作。2004年3月,警队中一名业务骨干,因小孩教育和家庭锁事与妻子发生争吵,渐渐发展到要离婚,影响了工作。她了解情况后,找这名干警交流思想,肯定了他在工作中的成绩,但对他在处理家庭矛盾中的过激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使其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同时,上门看望这位干警的妻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使他们夫妻间的矛盾冰雪消溶。在离婚之风盛行的今天,全队干警无一人离异,巩固的后方,为干警专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2003年2月,有一名干警突发脑溢血住院,她安排干警在病床前夜以继日,轮班守候了十一个日日夜夜,令干警家属深受感动,干警逝世后,其家属请求法院将在公安工作的儿子调入警队,因为警队有虹姐,警队是温馨的家。
三、当好“管家婆婆”,定规创制治警
要管好家,必须办法好,主意多。上任伊始,警队存在着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装备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她在较短的时间里,通过艰苦而卓有成效的工作,改善了警队装备,实现了法警归口管理,为提升警队战斗力创造了良好条件。
警队的价值在哪里?这是她长期用心思考的问题,这也是干警的心里需要,是警队的立足之本。她把服务审判、促进执行确定为体现警队价值的两大主题,为此,她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探索实现警队价值的长效机制、创新机制,使警队价值在有序工作中、在积极参与中不断升华。
首先、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审判工作保驾护航。不依规矩不成方圆。缺乏严格管理制度的警队是难以有所作为的。为此,警队出台了《法警大队工作管理规定》、《提押看管人犯工作细则》、《警用装备管理规定》、《警力调动制度》等二十多种规章制度作为法警工作和行动的准则,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工作,全方位渗透,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结合,做到有章可循,人人置身于制度的约束之中,实现了警队的规范化管理。建立起了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法警队伍,在实践中检验了队伍的战斗力。
其次、创新民事执行机制,为执行工作推波助澜。执行工作,被誉为新形势下“天下第一难事”。面对本院积案多、执行难的现状,她没有袖手旁观,也不是简单应付,而是把警队搬进执行局,与执行局合署办公。执行案件由执行局法官负责裁判;由法警实施具体操作,执行兑现,打造了一支半军事化的执行队伍,执结了一批批“钉子案”、“骨头案”。在
“谁说女子不如男”。她,正用饱蘸浓墨的人生之笔,在法警队男人的世界里,在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中,描绘着她多彩的人生。她卓有成效地工作着,她也如彩虹般美丽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