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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案调结两纠纷 公正司法赢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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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运国 文国新 刘娇玲  发布时间:2009-11-02 21:29:56 打印 字号: | |

 

常德法院网讯   1026日下午,家住鼎城区武陵镇的胡某将写有情系百姓、胸有天平、伸张正义、执法为民铁肩担天平、手握定海针、学法破万卷、断案如有神的两面锦旗送到了鼎城区法院,代表包括其子在内的6名当事人感谢法院和法官在两起案件纠纷中的公正审判和耐心调解,维护了他们的合法利益。

1999年,胡某等6人与原常德市鼎城区某供销社签署协议,取得了供销大厦7间门面1015年不等的经营权。20029月,该供销社因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20043月,常德市某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电公司)通过公开竞买取得了供销大厦的所有权后,与胡某等6人就门面事宜多次协商,未果。胡某等6人一直占用门面,而家电公司则扣押了应付给6人的补偿款,由此导致纠纷。20091月,家电公司将胡某等6人告上法庭,要求6人返还门面及赔偿财产损害,而胡某等6人则于20097月以合同纠纷为由将家电公司告上了法庭。

两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案情虽不是特别复杂,但如果简单下判,很可能会造成新的矛盾,产生不稳定因素。为此,承办法官决定争取将两案并案调解,以妥善解决双方的纠纷。在调解之初,由于双方分歧太大,家电公司态度强硬,几次调解都以失败告终。但承办法官并不气馁,而是从当时双方态度的细微变化中看到了调解成功的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做通家电公司的工作。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胡某等6人退还所占家电公司的门面,家电公司补偿给6人共计人民币39万余元,放弃要求6人赔偿门面租金损失的要求。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有力的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 

来源:鼎城区法院
责任编辑:王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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