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波,1992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先后在汉寿县人民法院法庭、刑庭、办公室工作,2004年被任命为汉寿县法院副院长。她踏着坚实的步伐,从青涩走向成熟;她一向笃信,纸上得来终觉浅,方知此事要躬行。在工作中,她自强不息,脚踏实地,积极调研,结出了累累硕果,赢得领导满意和干警们的好评。
潜心学习,高起点高要求
陈静波有法律专业的本科文凭,可对学习没有丝毫放松。有人劝她,有正儿八经的本科文凭,在一个基层法院工作应该是绰绰有余,而且三十多岁的人了,家庭、孩子的压力就已经够大了,别东想西想,劳心费神了?可她总是坦然一笑,不作回答,依然我行我素。一个三十多岁的人要学习,困难不言而喻,干扰太多,压力太大,记性不好,有时还要忍受因不理解带来的嘲弄。她仍潜心学习,工作之余她总是拿着一本书,摘抄的笔记一本又一本,有时到了公休日,她干脆一人躲进办公室,沉浸其中,乐在其中。后来她开玩笑说“安逸我所欲也,工作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安逸而取工作也。” 可谓是学海无涯,孜孜以求苦也甜。她博览群书,对法律、英语、电脑、文学等都专心致志,但决不囫囵吞枣,不求甚解,遇到不懂的地方,追根究底,到处求教,直到弄懂、弄通找出解决办法为止。有人戏称她为“考试超人”。从1996年经参加全国法院系统英语考试后在北大培训英语开始,便一发不可收拾。1999年参加市法院系统组织的独任审判员、审判长考试,获全院第一名;2000年经考试合格参加湖南大学法院在职研究生学习,目前已通过全国同等学历法律综合知识、英语考试,不久又通过了全国六级英语考试;同年参加全县副科级后备干部政治理论考试获全县第一名。所有的付出和努力都源自于她骨子里那股对法律的执着追求。
勤笔耕耘,新起点新喜悦
说实在的,无论是谁,从事了审判业务,再从事办公室工作,都会不乐意。2001年,陈静波从刑庭调到办公室工作,面对陌生的工作,一度很委屈。一方面是得心应手的专业,另一方面是不熟悉的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面对一大堆的材料,她一度闹情绪。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地思考,面对领导、同志们的信任,凭着不服输的韧劲,决心干一行,就要干好一行。一干就是三年,无怨无悔。她开始查阅报刊、书籍,一篇篇、一本本地揣摩,虚心地求教,从尝试写豆腐块开始,然后写工作报道、经验信息。为了胜任这一项工作,她花一个星期时间,潜心自学,学会了五笔,并能熟练操作电脑。一路走来,她尝到了成功的喜悦,也不乏失败的苦涩,但茹苦就象是把钥匙,永不言败则是她的风格。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凭着文字功夫的磨练,对法律问题的思索更加往前,从摸索逐步到驾轻就熟,也认识到办公室工作并非如她先前认识的是专业不对口,调研工作实际是审判工作提炼与升华,来源于审判一线,指导着审判一线。她所撰写的肖广华等打击报复证人案、刘习春侮辱尸体案的案例分析,因见解独到,分别被《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采用;通过对审判实践中存在问题进行沉淀,对审判实务进行反思,写出了具有审判实践意义的文章《对羁押之日的理解与适用》,后被《湖南审判》采用;通过对审判方式改革进行探讨,写出了《民事审前程序的构想》、《民事调解结案案件的再审与完善》等,分别获省诉讼法协会二、三等奖;《“法轮功”的法律特征》、《自诉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科学司法观的内涵及特征》等7篇调研论文先后在市中院获奖或采用;撰写的信息报道、经验材料不断被省市法院及报刊采用,仅2003年有26篇稿件被采用。2004年她被任命为副院长后,依然笔耕不辍,坚持自己动手,撰写的《法院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构建》论文,被中国法院网采用。2006年她分管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审监庭及审管工作,工作繁忙,仍利用闲瑕,撰写了《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保护》的调查报告。
搭建平台,独秀引得春满园
在任办公室副主任期间,为推动全院的调研工作,编写了《审判研究》专刊,每年刊载12期,搭建调研平台。她工作认真,甘为他人做好嫁衣裳,对请她修改论文字斟句酌,提出中肯的建议,力求准确,她是第一个读者,也是忠实的读者;有的同事需要写论文的资料,她总是能提供出索引的范围或精心准备一些资料以供参考。今年就为全县关心未成年人工作委员会提供了未成年人犯罪的资料、校园伤害案件的资料,对调查报告的形成提供了有力的帮助。对有价值的论文积极推荐,有6篇在全市获奖,有2篇被推荐到省高院。
小女子不负众望,厚积薄发终有成。没有浓墨重彩的华章,有的只是默默无闻的耕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