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近年来,安乡县法院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总体目标,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坚持调解优先,能动司法,积极创新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和根本利益,走出了一条和谐司法之路,受到了人民群众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获得“示范性人民法院”、“五个一流工程先进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等荣誉称号。
公正审判:让百姓感受到司法公正的阳光
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每一个法官实现自我的价值追求。正如当事人莫禹乾在感谢信中说道:“法官是一个神圣而伟大的职业,需要有能力、需要认真、需要付出。浩然正气铸法魄,公正廉明皆楷模。”
年过七旬的莫禹乾老人是安乡法院大鲸港法庭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原告。2006年8月原告莫禹乾借给被告杨长来、刘新林夫妇35 946元现金,杨、刘以此款缴纳社劳保险金。双方约定,被告方用养老金偿还原告的借款本息,并将养老金银行存折交给原告作为质押担保,约定借款利率为月息22‰。今年,两被告以自己生活困难且利率太高为由,向原告提出养老金要多留一部分且只能按银行利率计息。原告未同意,被告遂向银行挂失,谎称银行存折遗失。鉴于原、被告均系古稀老人,大鲸港法庭的主管领导党组副书记周岳军携同承办法官马智勇多次深入到原、被告家中走访,经过不懈的努力,被告向原告交付现金21600元,双方握手言和。
安乡县法院坚持把司法公正当成司法工作的生命,通过当事人参与案件质量评查、落实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坚持人民陪审员参审、推行审判事务公开等手段,让百姓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调节优先:多方联动让矛盾涣然冰释
实现和谐司法,应自觉强化调解意识,既要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又要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安乡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整合调解力量,扩大调解范围,创新调解方法,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把提高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和撤诉率作为和谐司法的有效措施来抓,调撤率近三年维持在70%左右。
2009年7月,该院受理了安康乡朱顶明等31人为原告诉被告荣丰饲料厂买卖合同纠纷案。因饲料经销商陈荣华意外触电死亡,饲料销售的链条突然断裂,被告对原告所交货款不予承认,造成31户农民多次到县委、政府集体上访。在这起严重的涉农涉稳案件一触即发的时刻,该院迅速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协同乡村组织,采取多种措施,及时将矛盾化解。荣丰饲料厂也有感于法院的人性化执法,主动作出较大让步并要求调解,促使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该院以“三调联动”机制为平台,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的作用,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工作,将大量民间纠纷以非诉的方式,化解在田间地头和城镇社区。近二年审理涉农纠纷300多件,防止群体性械斗8起,遏止了多起群体性上访案件。
安宏乡是安乡县法院官陵湖法庭的辖区,施工中的常岳高速通过安宏乡枞杨村吴某、彭某承包的鱼池。该村单方面将鱼池征地补偿款4万余元中的一部分给了吴某后,引起了彭某的强烈不满。彭某邀集亲友到村部论理,并在工程施工处设障不让施工车辆通过。官陵湖法庭接到枞杨村的请求后,迅速赶到纠纷现场,一方面严肃地要求彭某立即撤除所设路障,一方面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在乡村两级领导的参与和支持下,当事人的矛盾和激动的情绪有了缓解,路障也当场撤除了。第二天,法庭传当事人到庭进一步做调解工作,并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从而保障了常岳高速的顺利施工。
能动司法:创新工作让经济健康发展
“和谐司法”不是机械执法,如果仅仅就案办案,不重视、不考虑社会效果,往往造成“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社会乱了”,从而最终使法治权威受到质疑和影响。在审理涉企案件的过程中,安乡法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方式,综合考虑合法、合理、合情方面的因素,走和解之路,争取共赢的效果,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该院受理的安乡县喜来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四起纠纷案,累计涉案标的额达120多万元,其中包括拖欠银行的借款、34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销售产品的运输费用与购买原材料的货款。这家以加工、销售酱腌菜为主的民营企业,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产品销路不畅,造成资金流转困难,无法按期清偿债务,经营状况急转直下, 2008年10月被迫停产。
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该院认为不能就案办案,应为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和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有所作为。在审理该公司个案的同时,积极协调,组织债权人、公司股东、行政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困方案。最后由该公司的一名经销商出资入股,部分收购该公司资产,促成了企业重组。仅用一个月的时间,解决了企业的债务问题,使企业重新恢复了生产。
在审理安乡县宏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安乡县宏泰建筑有限公司的两起破产案过程中,原计划促成债权人和两公司和解,以解决职工就业和债权受偿过低的问题。遭到绝大部分债权人的拒绝后,安乡法院创造性地促成了最大债权人安乡房管局以代偿方式受让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并以唯一债权人的身份与债务人达成了10年还款的和解协议,避免了两公司破产,取得了多方共赢的结果。
亲民便民:让群众感受法律关怀的温暖
安乡法院从小处着手,在细微之处见真情,自觉把人民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
充分利用立案部门的窗口作用,坚持立案服务、诉讼调解与解惑释疑“一站式”服务。
充分利用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在各乡镇设立法官工作站,通过诉讼联系人,把审判联系卡与诉讼须知发到站点,将诉讼半径做到最小。村民们常说:“还是法庭想得周到啊!咱老百姓不出门就能告状打官司,真是太方便了!”
组织开展了以便民诉讼、巡回审判、指导调解、法制宣传、和谐创建为主要内容的“法官进社区”活动。在每个社区都统一制作了服务标牌,标明院领导及法官的联系电话;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法制讲座;针对群众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婚姻家庭及物业管理等法律问题,纷纷做了详细的解答。此外,还发放《诉讼指南》等宣传册,开展“以案讲法”、“以案释法”等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活动。潺陵社区的一位大妈咨询了有关财产问题后,动情地说:“感谢法官倾听了我的心里话,帮助我分析了问题,谢谢法官,谢谢……”!
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服务的信号,把人民群众的意愿作为服务的方向,落实夜间法庭、假日法庭。
救助基金:让当事人走出诉讼困境
为切实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真正让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彰显人民司法为人民的优良传统,安乡法院充分利用有限资源,扶助弱势群体,依法为生活苦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援助。
一起群体性的劳资纠纷在酝酿中急剧恶化的时刻,安乡法院执行110紧急出动,执行110联动机制也随即启动,在县财政等部门的支持下,使用执行救助资金为企业垫付了农民工的工资。
2008年,安乡县人大常委会以议案形式,促成司法救助基金设立,并得到了县政府的支持。两年多来,救助了大量涉困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多元,缓、减、免交诉讼费37人次16.8万元。
“形象系于公正,法威存于民心。” 安乡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倾听民意,切实维护民权,积极解决民困,不断创新,开拓进取,努力为构建和谐司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