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前,我找来拿出考评日志准备填写今日的工作情况,无意中翻到了
这是一起普通的租赁合同纠纷,被告高金平承包了一段工程,然后找其朋友即原告吴平租赁了一些修路使用的钢模,双方约定了租赁期限、费用等内容。一个月后,高金平归还了钢模,结清部分租赁费,对下欠的6800元出具了相关手续,并约定支付期限。原告吴平与被告高金平的朋友之间的前期合作关系相当愉快。转眼间,一年快过去了,高金平仍未兑现自己的诺言,吴平急了,到处找人,才知道高金平一家外出承包工程已有一段时间,于是通过电话讨债,刚开始朋友之间还有说有笑,但后来,电话就不接了,没有办法,为讨回公道,吴平一纸诉状把高金平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偿付租赁费用6800元。
案件分到我的手里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向被告送达应诉手续,怎么办?我只好硬着头皮试着拨打原告提供的被告方的联系电话,任凭我怎么打手机,他就是不接。我找吴平了解到,原来他们双方从小就是好朋友,高金平不是不愿付钱,他认为只有6000多元,朋友之间拖一段时间不要紧;吴平认为,时间长了,朋友之间会赖账,所以双方闹出矛盾。听完之后,我认为此案有调解的转机,不宜直接开庭审理,判决可能会加深双方的误会与矛盾,可以先试试庭前调解。我试着用自己的手机发送短信给高金平,说明了身份,高金平更生气了,短信回复我说,为6000多元闹到法院,法官爱怎么办就怎么办。事情一下子僵住了,我没有气馁,又连续几天频频发送短信告知高金平相关的诉讼程序,法院的办案“公正、公平”宗旨及诉讼调解理念,辩法析理,向他简明扼要释明怨诉的法律后果。一条条信息发出后,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但我坚信,短信提示发送是成功的,他肯定收到,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十多天过去了,高金平回复一条简单的短信说“信息都收到”,这条短信,让我喜出望外,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放了下来,我抓住时机,马上回复短信进一步与高金平沟通思想,并耐心回答他提出的法律问题和打消了他的疑虑,告诉他,纠纷到了法院,并不会影响其做生意人的声誉,同时,借机通过短信进行调解。看到被告态度的转变,原告也主动放弃了部分租赁费用,告诉我,并不是为了钱,只为出口气,他只要求被告付5000元租金就可以了,这样还有一份朋友情在,我把原告的意思转告给被告。在我的努力下,高金平短信告诉我,感谢法官的条条短信,法官的办案耐心、诚心让他很感动,他会在月底抽空回来再调解协议上签名。
历经20多天的30多条短信调解案件的经历,让我记忆犹新,也让我认准了一个理,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进行调解,不能放弃任何做调解工作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