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桃源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6.29”《决议》
分享到:
作者:王 波  发布时间:2010-09-03 05:06:09 打印 字号: | |

 

常德法院网讯       92日上午,桃源县落实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动员大会在桃源法院召开。会议旨在传达学习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决议》的各项工作,明确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任务与目标,促进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虞文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行军,县政府副县长郑兴进,县法院院长覃红卫,县人大内司工委主任朱愈才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林行军主持。

会上,覃红卫代表县法院作了执行工作情况汇报。他说,去年以来,县法院共执结案件610件,净执结率达80%;和解执行案件270件,执结支付令案件177件;执行工作综合考核名列全市第1;较为出色地完成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任务,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清积工作先进单位。同时,他还指出,法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案件积压无法解决,法院面临很大的社会压力。在谈到如何落实《决议》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时,他说,县法院将从五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二是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措施;三是进一步加强涉及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四是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行为;五是进一步优化执行工作环境。

朱愈才组织大家全文学习了《决议》内容,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对落实<决议>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的工作方案》。

郑兴进在会上要求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认真落实《决议》和本次会议精神,加强支持配合,履行法律义务,促进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会上,林行军发表了讲话。他指出,今年629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旨在推进解决全市法院执行难问题,维护大局稳定,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促进《决议》的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点督查活动,重点督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对象为行政事业单位和人大代表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为认真开展好此次督查活动,他强调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要认识到执行生效裁判是政府工作部门依法办事、提升形象的必须动作;二是要坚守原则,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相统一,坚持法律与行政、经济、人事、道德威慑相协调,坚持将执行进行到底和实现和谐稳定相一致;三是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确保重点督查活动取得实效。

虞文炎最后发表讲话。他强调,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意义,要深刻剖析执行难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并努力寻求解决的办法,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作用,推进法院执行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出席会议的还有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桃源县支行、县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以及凌津滩、黄石、青林、西安、观音寺、桃花源、枫树、陬市等乡镇人民政府的负责同志。

 

来源:桃源法院
责任编辑:粟 伟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