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们陬溪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杜某起诉被告李某,要求与被告离婚。笔者作为承办人拿到诉状后,及时与原、被告双方电话进行了沟通,了解到: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已达十多年,并生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婚后关系尚好。但自两年前被告外出深圳务工后,双方感情便出现隔阂。原告认为被告很少回家,对原告的态度渐冷,在外与其他异性一定有暧昧关系;而被告认为原告对自己与异性之间关系的猜测纯系捕风捉影,没有任何根据,自己在外劳碌都是为了家庭,表示不同意离婚。了解该情况后,笔者通知双方到庭进行协商,趁此机会从感情经历、小孩的成长等方面分别做两人的思想工作,让双方慎重考虑婚姻问题。通过语言的引导,双方慢慢心平气和地就事论事,并且都说了压抑在心中很久而没有说出的话。通过进一步沟通与交流,最终,两人消除了误解,化解了矛盾,重归于好,原告当即写下了撤诉申请。
笔者在法庭工作已有几年时间,常常会遇到此类相似的案件,且发现呈逐年增多的趋势。该案并非特例,但打工族的婚姻问题已成为一个社会的重要问题。我国地域贫富差距较大,很多内地人口向东南沿海流动,在此过程中,夫妻分居的情况大大增多,沟通问题已成为一个影响夫妻关系的重大隐患。据统计,人与人之间90%的矛盾与隔阂产生的原因均系沟通问题。巨大的“北漂”、“南漂”军团在各大城市中游走,家的框架被拉长,家的概念被淡化,不同的生活轨迹,不同的生存状态,改变了许多人的世界观,影响着夫妻间的沟通,各种不稳定因素悄然形成。
法院作为第三方,协调沟通是最后的机会,法官在诉前主动加强沟通与调解变得尤为重要,夫妻双方也应加强过滤矛盾的能力。在外的人之所以在外的初衷是为了家人过的更好,而家人也在远方时刻挂念亲人。逢年过节多回家看看,在沟通时多注意方式和方法,化解矛盾,减少不必要的怀疑与猜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前提。建设好温暖的港湾,远航的船舶才能停靠;维护住了根基,枝叶才能茂盛;待到落叶归根时,才能安享天伦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