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未还 人车消失
合同订立并公证后,信用社按期发放了贷款,杨某也按约购买了汽车,办理了抵押手续,并按期归还贷款至2009年12月。然而,截止
由于合同已经石门县公证处公证,并赋予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2010年5月14日,信用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持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向石门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拖欠四个月贷款本金33336.00元,及至全部履行之日的利息。
法院经审查并裁定予以执行,决定对抵押车辆采取扣押措施。在执行过程中,杨某与信用社达成分期偿还的执行和解协议,且杨某已按和解协议履行部分义务。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两个月后,杨某及其车辆一夜之间便从石门销声匿迹了。
奔波千里 陷入困局
经过几个多月的查找,杨某及其车辆始终是杳无音信,也无其他可执行财产,这使执行工作陷入了困境。但是,法院一直没有放弃对该案的执行,而是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寻找蛛丝马迹。
经过十多个小时的奔波,易法新二人于2日清晨7:30到达广州。刚下火车,顾不上休整,两人根据“作战计划”首先赶往就近的广州市各大高速公路收费站调取监控录像,查找货车的信息。通过细致的查找,终于发现杨某的货车曾于10月15日晚出现在高速公路上,下高速的地点是广州市白云区的江高镇。根据这些线索,易法新推断杨某很有可能活动于广州市白云区一带。
当天下午三点,易法新和陈林又马不停蹄赶往广州市白云区派出所,看是否能调取到杨某的暂住证。在与派出所的同志取得联系后,法官又了解到一个重要信息,杨某还涉及到一起刑事案件。根据报案人王先生的陈述,10月初,杨某在替他运货的途中,私自将价值30万元的建材货物进行变卖,然后就下落不明。王先生报案后,杨某被列入追逃范围,但车辆并未得到控制。
历经万难 成功扣车
好不容易查到杨某的最新信息,却让法官更加为难了。根据派出所给出的线索,杨某很有可能已经携款私逃,正到处躲藏的他,根本无从找起。
是不是干脆就这样“打道回府”呢?易法新和陈林一琢磨,虽然杨某已经躲了起来,但是作为贷款抵押物的货车由于目标太大,不可能被他开得太远,极有可能被停放在广州市白云区的某个地方。然而,白云区的面积就达到1042.7平方公里,辖内有14条行政街,4个中心镇,单靠二人的力量,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考虑到报案的货主王先生是本地人,而且对杨某比较了解。易法新在派出所查找到王先生的联系方式后,主动给他打电话,询问杨某在广州的情况,并争取到王先生的支持,充分利用他在当地的人脉与信息网络,对货车进行搜索。同时,易法新二人又积极奔走在各大停车场内,对货车进行地毯式寻找。
此时,已入夜……
3日凌晨4点,王先生打来电话将好不容易入睡的二人吵醒。而电话带来的好消息也让易法新为之一振。王先生提供了货车的线索,说有人在白云区江高镇某临时停车场内发现藏匿着的大货车。为避免车辆被转移,易法新决定连夜赶往当地扣车。功夫不负有心人,3日凌晨6点,期盼中的大货车终于出现在二人面前。他们当即与停车场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出示了工作证和扣押车辆的裁定书,告知物业方此行目的。物业方在了解情况后也积极配合,并主动帮人生地不熟的两位法官聘请开车司机。
为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易法新决定随车连夜返回。这样,经过二十多个小时的奔波,他们终于不负众望,将车安全开回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