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12月3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来自该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工及其他人员共60余人参与了旁听。
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法庭最后当庭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腾常平、张源、孙不凡、文辉求、胡开怀、王理明(均为化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耕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毁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各处罚金5200元。
据悉,近年来,为配合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严格土地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桃源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着力服务大局,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积极稳妥地审理执行涉及土地权属等案件,有效规范土地市场,保护国土资源,赢得了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