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率越来越高,进入法庭的离婚案件也是大部分解除了婚姻关系,但有一次调解和好的案子使我至今难忘。
那天是原告翟某与被告何某离婚纠纷一案开庭的日子。开庭前,原、被告及其亲属都准时到了法庭。我从原告的诉状及与原告立案时的交流中发现,原、被告之间并未多大的矛盾,只是原告有时与被告父母产生矛盾时,认为被告并未为自己说话,所以一气之下向法庭起诉离婚。我认为双方当事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所以就想作庭前调解,希望能够调解和好。一开始,我就把被告何某叫到一边,想听听他的真实想法,谁知他很气愤地说:“一点小事竟然起诉到法庭来,她要离就离,没什么大不了的。”听到这里,我就知道他也并不是真正想离婚,就劝他冷静下来。然后跟他说,原告并不是真的想离婚,只是对你有点点的看法,就是在她和你父母有矛盾时,你没有作和好的工作,没帮她说过好话。同时,我又请被告何某的长辈作工作,希望被告态度要端正,不要激化矛盾。后来,被告何某终于承认自己有做的不对的地方,愿意跟翟某道歉。到这时候,我知道这起案件的处理关键在原告那边了,我就跟原告及其母亲陈述离婚的种种弊端,再跟她讲明了被告的态度,最后原告终于同意和好,但提出要被告写出书面保证。被告何某也同意写出书面保证。在我的劝说下,被告何某当天下午就去其岳母家,接回了因生气搬回娘家居住的原告。这起案件终于以调解和好而结案。
通过这起案件,我认为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定要知晓当事人起诉的真正意图,了解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对于感情未完全破裂的,要尽力作和好的工作,维护家庭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