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2月25日下午,在桃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桃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覃红卫所作的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2010年,该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现了与“学习型法院、和谐法院、最公道法院”建设的有机结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人民法院事业实现了新跨越。一是审判执行有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34件,办结2200件,结案率为90.4%。其中,受理执行案件575件,执结551件,执结率为95.8%。二是创先争优有成果。2010年6月,在全省中院院长会议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三是清积工作有实效。在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成绩突出,2010年11月,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四是落实决议有实招。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工作成效显著,在市人大工作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五是信息宣传有突破。全年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中国法院网》等中央和省级媒体上发表文章754篇。信息、宣传两项工作排名都位居全市第一,被评为全市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