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的法官,胸前那架华表与麦穗支起的“天平”就是他们的信仰。它昭示着法律的威严,承载着共和国赋予的神圣使命,饱含着人民的期盼。温家宝总理曾讲到:“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一个民族只有关心脚下的事情,那是没有未来的。”
在当代法治中国,法官群体就是仰望星空的人。仰望星空,是对道德法则的凛然敬畏,是对心灵境界的执着坚守。两千多年前,当柏拉图在他的晚年看到了理想国的遥不可及,他终于明白:法律要比任何一个人都更可靠。理想家理性的光辉照耀至今,法治穿越时空,超越社会形态,走进我们的共和国。法治的时代,也是法官备受瞩目的时代。正如拉德布鲁赫所说:“法律借助于法官降临尘世”。
法官是是非曲直的评判者,是法律权威,法律信仰的维护者,是社会公平主义的传递着,是国家法律作用于人的具体权利义务裁判权的实施者。是宪法法律的忠实执行者和捍卫者。忠于法律、刚正不阿、铁面无私是法官的本能。
作为一名在法院审判前线工作三十余年的审判员,每一个案件的结案,都会让我有所感触。当我看到工伤事故的当事人拿到赔偿款激动的流下了眼泪,对我们说的那一声声谢谢时,我被这样简单的两个字感动了。我知道这一句谢谢的背后饱含的是人民对法官的信任,是对法官工作的肯定。当违法犯罪者受到法律的制裁时,犯罪者因自己的无知触犯法律而伤害他人而感到悔恨时,我为逝去的生命而到惋惜,更为犯罪者的无知感到痛心,为减少这类型的案件,普法亟待推进。
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防线的“守门人”,必须要有“以天下为公”的奉献精神,对党、对人民、对国家、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严守法官职业道德的防线,恪守清清白白做官、公公正正办案的原则,抵挡住权钱、人情、关系的洪流,这是法官使命应有的内涵。人们常说“公生明、廉生威”,司法工作的性质、法律人的信仰,决定了廉洁为人民法官应当具备的基本品质。也许,法官每走一步,都有人关注;每做一件事,都有人品头论足;每作出一份裁判,都会有毁誉参半。天天面对着各种矛盾、种种对抗,这更需要我们法官以一种平和的心态洞察各种证据背后隐藏的事实真相,公平公正的审理每一起纠纷。
法官唯有在工作中坚定法律信仰,通过对案件的公正审判,树起民众对法律的信心,才能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要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真心实意地为人民服务,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从而树立自觉和应有的使命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法官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工作的与时俱进,切实把“三个至上”落实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的行动中,为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使命而不懈奋斗。
正因为人生有了一个值得守护的东西,人才拥有自己的精神家园。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即使一切都变成了灰烬,精神还会萦绕在这些尘土之上不肯离弃。伟人之业,我不能至,但是,对于这种精神和境界,我愿亦步亦趋,在它的感召下,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我的理性——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