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坐法庭同卫法,共托明镜比青天。
虽不能身坐审判庭,但也能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以此作为自己孜孜不倦的追求,长年累月在执行岗位上默默工作,一干就是十年。
虽没有豪言壮语,但却已执行千余案件,案件质量优秀率达99%以上,案件质量和执结率均具津市法院首位。最好的希望和寄托就是以实际行动当好一名实实在在的执行员,这就是津市法院老执行员——雷光清同志的理想。
在这个理想的激励下,他自2001年从基层法庭调到执行局工作后,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赢得同事们的尊敬和人民群众的称赞,年年被评为执行工作先进个人、最佳办案能手,并多次授到津市市委、市政府的嘉奖。
门外汉的蜕变
从一个农民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执行员,雷光清付出了常人所不能想象的努力,练就了过硬的业务本领,成长为一名四级高级法官。他除了系统地自学法学教育外,还虚心地从一点一滴处着手,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虚心向其他同志学习、请教。从上班的第一天开始,他便坚持边工作,边学习,边总结,结合审判执行实践,撰写了《论执行主体的追加及变更》等多篇具有较高实用价值的调研文章。
他是一个孜孜不倦、追求完美的人,来到执行岗位后,他抽出十分有限的休息时间,不断地去调查、研究执行工作的情况,学习、求索执行工作的规律,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调查研究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以及履行职务能力,用清晰的头脑、创新的理念去做好执行工作。
“拼命三郎”的热情
长期以来,相当一部分案件的义务人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内容无法实现。“空调”、“白判”怨声此起彼伏,“执行难”引起社会长期关注。身为执行员的雷光清结合自己所担负的实际工作,用不怕苦的精神,努力谱写攻克“执行难”的篇章。
执行工作外出办案十分辛苦,而雷光清每年出差办案的时间多达60余天,为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办案经费,他分秒必争,形成了一整套紧凑有效的工作流程:每到一地,先行调取证据、准备文书,查看被执行人外部环境,与同事们研究执行工作方案,翌日,直接办理强制执行手续后,为防止被当事人阻拦,又随即赶赴下一地执行。仅2009年一年,他带领的工作小组就用这套流程创下了当年执行局的两项纪录,执行频率最快,执行地区最多。除了自身任劳任怨外,雷光清还特别善于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办理案件,比如聘请专业会计人员整理陈年旧账,利用互联网及和工商部门的关系,确定被执行人的情况,广泛运用各种资源形成合力,在执行中攻克下一个又一个“堡垒”。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在日常工作中,雷光清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那虎虎的生气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中联车桥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汽车制造厂购销合同拖欠货款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负债累累,规避法律、逃避债务,与其主管部门签订以协议偿债的形式将其所有资产全部转移给其主管部门接收,该执行案件阻力重重。雷光清主动请缨,在骄阳似火的夏日里,带领执行队伍,带着矿泉水和方便面白天黑夜轮流转,严格依法办事,在调查收集大量证据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并通知被执行人的主管部门参加执行听证会,在执行和解未果的情况下,依法作出追加裁定书,追加其主管部门为被执行人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追回全部欠款100余万元,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起采取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到异地执行成功的案例,大大鼓舞了全院执行人员。
人民法官的责任
在30多年的审判执行生涯中,无私、无欲、无畏铸就了雷光清的一身正气。2010年,雷光清负责办理常德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执行的94家破产企业的债权清收案件,为常德国资委执行债务人1000余家。同事们为其统计,一年半时间里,每个工作日都有五个以上的电话,两拨以上的被执行人找到他,要他网开一面,手下留情,这些债务人为了少还或不还欠款,或当面邀请他赴宴,或以送土特产名义提来茶叶、烟酒等物,但都被雷光清坚定拒绝。工作繁忙时,他一天便要拒绝五六次吃请,两三拨送礼人。当事人经常说:“法院那个雷光清,真是刀枪不入的金刚之身,谁也拿他没办法。”
雷光清深知执行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正确处理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的关系,善于根据不同的案件事实、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执行标的和执行现场,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及工作方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09年,在执行一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被执行人樊某外出下落不明,被执行人朱某只承担垫付责任,在朱某坚持只在先执行樊某的财产后的不足部分,才同意履行的情况下,雷光清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讲清利害关系,讲清强制执行和自觉履行的不同后果,硬是磨破了嘴皮,促成被执行人朱某自动履行了赔偿义务,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执天平,怀民生,昭公平正义;穷法理,察民意,谱法治光辉。这是雷光清几十年工作的真实写照。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面旗帜带动了一个法院,2010年,津市法院荣获了“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这,有他的一份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