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马丁路德金倒下时留下的“我有一个梦想”曾唤醒了很多人,梦想的延续让我们这一代人生活在一个从小就有梦想的时代。经过多年的系统学习,不管是主动或是被动,我们对法律从内心里有一种敬畏。去年这个时候,怀揣着梦想,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幸运地走进了法院。晃眼大半年过去了,当梦想照进现实,也曾困惑。 2011年5月23日—6月17日全省法院第五期预备法官培训班的学习,不仅让我们收获知识,更重要的是给了我们一个沉淀过往,憧憬未来的过渡。
因为信仰才神圣。刚进法院的年青人大多都在基层法院工作,每天第一要面对不是判决书的制作而是很多当事人错综复杂的情绪和无穷无尽的审判事务性工作。你会发现法官并不是像坐在审判席上那样神圣,敲打法槌也并不就代表公平。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与审判事务性工作完全混合,田间地头、厂区、社区……也许忙忙碌碌后迎来的是当事人无端的谩骂,甚至是缠诉、上访。刚到法院的年轻人都会困惑:物价不断上涨,当事人、代理人收入都高于我们,生活的压力如何平衡?在调解率、撤诉率等各种司法绩效考核指标下如何对接审判工作?矛盾凸显期,如何能动司法并有效防范职业风险?
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一书中曾说“法律必须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对于刚走进审判实践的我们来说,这种信仰也许并没有那么深刻的社会意义,也许仅是一种梦想的延续,职业的热爱……但也许因为单纯,所以更有力量。这需要我们在不断地在学习中感受,在感受中摸索,在摸索中前行……
因为学习才成长。27天的学习,深刻感受到领导的鼓励与期许,老师们的用心与厚望。379名学员来自全省各地,应像李微副院长在开学典礼上所说,此次培训既是一个转折点——我们将从这里走向审判岗位,也是一个起始点——学习的开始。她用8个意识5种能力(即政治意识、独立意识、平等意识、公正意识、效力意识、自尊意识、文明意识、廉洁意识;适用法律的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调解能力、判决说理能力、其他司法实务能力),引导学员贯彻终身学习的理念。整个课程从职业道德、专业理论、审判实务、司法礼仪、心态建设等方面深入浅出,不仅有比较成熟的理论基础知识,还涉及许多司法实践的实际操作问题。培训课程中提出的心态建设、协商司法、要件审判法等新的理念,给我们今后的学习、工作提供了新的视角。
因为单纯更执着。学习完毕,很多同学都回到了各自忙碌的工作岗位,有的甚至还在加班加点。现实常把我们的梦想揉碎,变得不再清淅。徐志摩的散文《海滩上种花》描述过这样一个小孩:他在海边沙滩上独自玩,赤脚穿着草鞋,右手提着一枝花,使劲把它往沙里栽。左手提着一把浇花的水壶,壶里水点一滴滴的往下吊着,离小孩不远处看得见海里翻动着的波澜。我们都知道,沙碛养不活鲜花,几点淡水也帮不上忙,也许转身间,小花便枯萎或是被海浪埋没。有时我想我们就像徐志摩笔下的那个小孩,拿着鲜艳的梦想之花,想把他种在这漫无边际的法治海沙中,想看他开花结果,但也许来不急转身,这花便全被浪头掩埋。可是小孩他并不知道海沙里不能长花,只要花在地上站直了就觉得是他的成功,他会又唱又跳地来赞美这美丽的生命,以后怎么样,他不管,并因此执着且享受着这样的美好。我们永远不要被厌世的黑影占住灵魂,每当我们犹豫时想想种花的小孩,用它的单纯来浇灌我们的梦想之花,便会享受着这份执着。
最后借用徐志摩《海滩上种花》的结尾与大家共勉:“所以朋友们,你们都是青年,都是春雷声响不曾停止时破绽出来的鲜花,你们再不可堕落了——虽则陷阱的大口满张在你的眼前,你不要怕,你把你的烂漫的天真倒下去,填平了它再往前走——你们要保持那一点的信心,这里面连着来的就是精力与勇敢与灵感——你们不要怕做小傻瓜,尽量在这海滩边种你的鲜花去——花也许会消灭,但这种种化的精神是不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