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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青春在绚烂中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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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 涛  发布时间:2011-07-08 11:25:41 打印 字号: | |

 

庄严的国徽,庄严的审判庭。这是我第一次作为刑事审判的书记员来参与案子,对我来说有些紧张,更有些激动。台下被告席上站着两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很难把他们和犯罪分子联系上。随着庭审的尾声,审判长开始宣判:“……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1991323日出生)有期徒刑10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熊某(199427日出生)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那一刻,哭声阵阵。被告人哭了,因为自己的冲动和无知,付出了自由的代价;被告人的父母哭了,因为疏于关心和管教,他们的孩子误入歧途;被害人哭了,因为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伸张。法律从不相信眼泪,但这一刻,在一片泪眼朦胧中,在被告人及其家属布满悔恨的面容中,我深深地扣紧了心弦,真正意识到作为一名法律人肩上所承担的责任是如此之重!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而今天的判决却是十年。十年啊!人生又有多少个十年,何况是这本应充满激情和欢笑的岁月!因为一时的冲动和所谓的“哥们义气”,他们付出了自由的代价,从此以后,十年的慢慢长路中只有铁窗伴随着他们,成为生活的主旋律。在这繁杂的社会中,青春或许会因为叛逆而精彩,却不能因为叛逆而迷失,一些本就该固守的原则更是不能轻易地鄙弃。我们遗憾那些没有被坚持的原则,但我们更痛惜那些被禁锢的青春!

警车缓缓地驶出法院,他们迷茫的眼神,父母哀伤的泪水,终不能阻止时间的流淌。法律是为了惩戒犯罪,更是为了教育人民。法律是手段,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因此,对于处于懵懂和叛逆期的青少年,应当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提升法制意识,学会自我醒悟,并积极吸取教训,真正去明白人生的美好与自由的珍贵,才能找回属于自己的正确人生。当然,家长们也应当明白,不能只知道一味给小船加速,却不知道他们已经偏离了方向,应当更多地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情况,加强沟通和教育,引导孩子在乘风破浪中坚持正确的航道,千万别让属于自己的青春,在绚烂中迷茫!

 

来源:澧县法院
责任编辑:黄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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