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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临澧法院反规避执行敢于“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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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7-11 08:34:53 打印 字号: | |

    

     全国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会召开后,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以此项活动为契机,对未结的执行案件进行认真梳理,用足用活法律手段,强化执行工作措施,敢于向规避执行行为“亮剑”,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司法权威,并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今年上半年,该院共执结了17件规避执行案件,拘留15人,执行标的额达45万余元。

    该院启动反规避执行活动后,立即向县委政法委领导汇报,及时组织公安、司法、国土、计生、城建、银信等部门召开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联系会议,进一步形成执行工作合力。该院充分利用宣传日、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反规避执行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公民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时,该院发扬“亮剑”精神,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强制执行。一是果断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二是对涉嫌拒不执行裁判罪的嫌疑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三是公正执法,始终坚持公开透明的程序运作,不管被执行人的权位高低、钱财多少,都必须按判决书办事。四是灵活执行,有些人法律意识淡薄,长期逃避执行。对此,该院反常规执行,采取早出击、晚突击、节假日袭击的办法。五是尝试新的执行方式,有的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却经常住宾馆、乘飞机、搞旅游等高消费,有的被执行人居住境外难以执行。对此,该院采用电视曝光、发布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出境的方法执行,通过这些措施,迫使一部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和手段,该院使企图赖债者无处可藏、无路可逃、无利可图,从根本上遏制了规避执行行为的发生。(李跃军)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1年7月11日 第四版

责任编辑:常德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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