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部分代驾公司设立不规范,缺乏明确主管部门,监管处于空白。二是代驾服务无秩序,不签合同或签订合同但明显有失公平、服务水平低、随意乱收费等情况时有发生。三是醉酒车主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得不到保障,代驾司机在代驾过程中出现违章、交通事故、物品丢失等情况时,责任承担不明确,如代驾司机会不会肇事后逃逸,留下醉酒的车主承担责任。四是醉酒车主以思维和意识不清,以签订合同存在重大误解为由请求变更或撤销带来诉累该如何处理。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
一是明确代驾行业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牵头,全程监督,规范管理。二是国家出台经营许可证发放办法,对代驾公司的注册资金、司机保有量和技术资质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三是参照有些国家代驾行业的经验,设立“代驾险”,出事故后直接由保险公司支付理赔。四是借鉴比利时的做法。比利时人聚会时,常指定一人当“鲍勃”。“鲍勃”在比利时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这个人在活动期间不能喝酒,以便聚会结束后将喝过酒的朋友一一安全送回家中。2008年,比利时仅有922人死于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创历史新低。比利时警方认为,打击酒后驾驶是取得这一成果的原因之一。而在这方面,“鲍勃”的作用功不可没。五是加强宣传,建议少量饮酒或适量饮酒,最好在饮酒前就安排好代驾服务,并对代驾过程中涉及的收费、财产、路线及事故责任等问题,提前进行合理协商,便于车主及时提出协议中不认可的条款。六是提升国家的立法水平,在出台相关的法律规定时,其他配套的规范也该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