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案子可以审结了,但,慢一慢啊,也许可以再做做工作,让当事人因这个“再工作”得到更圆满的结果,而法官自己也可以得到心灵的平和。因为有时冷漠的法律规则可能只适用于生硬地判断是与非,而法官需要在审理中加入公平正义以求实质结果能得到双赢,一个“坚持”也许是那么的重要,有时可能改变一人一生的命运。
近日,我开庭的一桩离婚官司让我深深感受到了这一点。原告唐某自孩子出生后便外出广州打工,留在津市家里的丈夫田某在工地上做些小工养活孩子,2011年7月唐某来到法院要求与田某离婚。我接到案子,本以为这与其它离婚案件一样,没什么特别,一样的诉求离婚,一样的争抚养权,一样的要抚养费。案件就这样依程序走到了开庭的那天,一开庭我的鼻子就开始酸了——13岁小男孩怯怯地站在门边,一双漆黑的眼睛就那样盯着你——如果你亲眼见过,便会知道里面充满恐惧、渴求、信任交织的复杂。审判庭内的父母吵得不可开交,甚至欲大打出手,矛盾白热化,庭外靠墙角站的小男孩望着争吵的父母低头不语,趁着法警去维持秩序的时刻,审判长问他:“小朋友,你愿意跟着谁一起生活啊?”小男孩低头不语。以女性敏锐的直觉,我知道这个学习成绩优秀的小男孩此刻在心里翻滚不已,跟着素未谋面的妈妈吧,“我愿意带他,不过我过什么日子他也就只能这样”,唐某在庭上的话已经很明白,在外打工的她无力供孩子读书,若归她抚养小男孩可能早早辍学,早早打工;若跟着爸爸吧,爷爷奶奶三年前均已去世,爸爸在工地上干活,经济负担越来越重,但至少可以让小男孩继续在津市重点中学读书。小男孩在被我带到办公室耐心询问后,终于在笔录上沉重的写道:“我随妈妈生活。”小男孩的笔犹豫了许久许久才写上自己的名字“田小林”,看到的那瞬我的眼泪湿润了,多么聪明伶俐的小孩啊,现在却要直面这样影响一生命运的抉择。
庭审继续进行,争吵的双方终于冷静下来达成协议,女方同意抚养小孩,男方出抚养费。这桩离婚官司眼看着就要了结,合议庭的某个审判员说,“双方都达成一致,可以调解结案也只能这样了。”另一个审判长征询我的意见,我摇头,“男方有犹豫,再坚持坚持吧,小男孩的心里根本就不愿跟着从未谋面的妈妈,如果依这种结果,小男孩的命运可能会改变,我不愿看到这种结果,即使现在可以调解结案,还是再坚持做工作吧。”审判长听后点头,临近下班的合议庭又开始做双方的工作……
男女双方的心结终于得解,男方同意离婚,也同意自己抚养小男孩,“卖血我也会供他读书!”小男孩紧锁的眉头舒展开了,跟着爸爸亦步亦趋地回家了,走的时候我看到田小林小朋友左手紧紧攥着写着我电话号码的小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