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院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民二庭秉承司法为民、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在审判工作中心系群众,“善待每一位当事人”,解决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真谛。
这起看似很小的渔业承包合同案件,在新闻媒体的多次报道下,在当地引起很大反响。前后历经二年,矛盾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积怨颇深,当地政府多次做工作也没有得到解决。本案承办法官喻译婵通过阅卷、发现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本应该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但看到当事人那一双双渴求的眼睛,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决定对该案先行进行调解。为了给调解工作打好基础, 喻译婵法官不辞辛苦地多次往返于鼎城区国土分局、柳叶湖国土分局、柳叶湖管理委员会之间查找相应权属情况。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从调查的证据材料中寻找到了调解案件的突破口。喻译婵法官随即与各方取得联系,电话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阐明该案的事实和法理,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开始增加,也表示愿意互谅互让,诉讼的对抗性明显的减弱了。与此同时,该案合议庭成员朱梅安、
这起渔业承包合同案件不是什么大案子,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但这个小案件能折射出法官一点一滴的为民情。正是通过这件小案子的处理,直接让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感受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一颗真诚的心。因此,只要我们法官多一份辛苦,群众就会少一份麻烦;法官多一份耐心,上访群众就会少一份怨言,社会也就多了一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