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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美丽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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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艳萍  发布时间:2011-09-05 08:54:34 打印 字号: | |

 

当法警把她带上法庭的一刹那,我的心咯噔了一下,我怎么也无法相信,这么一位清纯美丽的女孩竟然会是今天的被告人。当我正视她时,她那清澈明亮的大眼睛下意识地避开了,不自然地低下了头。

这个女孩叫小清,今年才21岁,大学毕业刚刚找到工作。因为陪同事陈姐到银行查询帐户余额时,发现卡上有3万余元,便心生贪念,暗暗记住了密码。第二天上午,小清趁陈姐在公司与他人聊天之机,将陈姐放在办公桌抽屉内的银行卡悄悄拿走,跑到银行分别从柜台取走30000元,从自动取款机上取走4000元,并随即将钱存入自己的邮政储蓄卡上,然后回到公司将该银行卡放回了原处。当天下午,陈姐到银行取钱。事情很快败露,小清也很快被抓获归案。34000元赃款在她的卡上呆了不足半天,便被公安机关追回退给了同事。

庭审中,小清的声音一直很小,也许是被法庭的威严所震摄,也许是因为自己做了一件羞于见人的事情。她满是胆怯和羞愧,不敢正视法官,对于所有的证据都没有异议。在法庭辩论时,公诉人对她进行了一次法庭教育,小清的眼眶红红的,泪水直在眼眶里打转,但终究还是没有落下来。看得出她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子。在最后的陈述中,她轻轻地说道:我知道我错了,以后再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了,请求法官能对我从轻处罚,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看得出来,小清的本质是好的,之所以犯错,可能是因为她自己的法律意识不强,也因为自己的一时贪念。这样一位年轻美丽的大学生做出这种不理智的事情来,确实为其感到可惜,这有可能会成为她人生中的一个污点,给其今后的生活和工作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庭经过认真合议,结合案件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小清作出了判33、并处罚金20000元的判决。

一失足成千古恨。小清这一跤确实摔得不轻,她也因此失去了工作,也许以后还会有人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她。但是希望她能够从中吸取教训,真心悔过,从阴影中走出来,重新审视自己,用自己的双手、用正确的劳动方式来获取正当的财富,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

小清,相信今后的你依旧是那样一位美丽的女孩,不光外表美,而且心灵也美!也希望人们对这样的孩子多一些包容、教育和关怀,帮助他们尽快重塑自我、改过自新。

 

来源:桃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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