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初,常德中院党组响亮提出了“实施五个一流工程,建成全省一流法院”的工作目标。三年多的时间过去了,随着一项项创新举措的实施,如今的常德中院创一流工作已是硕果满枝:2009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调解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先进单位,执法考评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推介;在全省法院队伍社会综合评价中,连续三年稳居全省14个市州中院前三名;法院工作报告连续六年在人大会上获全票通过;涌现出了文晓桃、詹险峰、梅建华等一批全国、全省先进个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印证了一个道理:只有始终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切入点,不断拓宽联络渠道,积极完善各项措施,将接受人大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才能确保金色天平永不倾斜。
旁听庭审:把听庭评庭淬炼成司法公正的“试金石”
2008年3月,市人大“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启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至今已经连续开展了三年。通过不断探索完善,改进工作机制,该项活动已经成为常德中院的一项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该院以此为契机,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把活动与业务能手竞赛结合起来,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制定《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暨业务能手竞赛活动方案》,选择人民群众关注的、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作为邀请代表旁听的案件,让审判人员在人大代表面前晒一晒业务水平,晒一晒公正司法能力。
即使是经验丰富的老法官,面对人大代表一丝不苟的“挑刺”,也坦言颇有压力。他们由衷地说:“这是逼着我们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然就会出洋相,甚至会犯错误!”有很多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是第一次走进法庭,和法官零距离接触。他们说:“参加旁听不仅拓宽了我们监督的渠道,而且增强了我们替老百姓监督司法公正的责任感。”
每一次庭审公开,法院“晒”出的不仅仅是审务,更是一种态度,是公共权利的运作,是法院的威信。三年来,该院共组织庭审观摩 20场, 邀请500余名(次)人大代表参加了旁听。而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的社会效果也逐渐显现出来:法官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及时整改,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受到了代表的高度赞誉;代表通过旁听,增强了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同,一些代表甚至为法院工作存在的困难不断鼓与呼,给法院工作予以了极大的支持。
建议办理:让议案回复成为司法为民的“突破口”
“我们不把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单纯地视为一个被动接受监督的过程,而是主动把它视为学习提高、改进工作的契机”。在谈起接受人大监督时,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彭世理如是说。
与陈建教代表有着同样感受的,还有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本惠。2010年“两会”期间,马代表向市中院邬文生院长提到了一起离婚纠纷案。该案经过澧县法院一审、市中院二审,而女方当事人仍不服,强烈要求再审。马代表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样一个口头交换意见,却引起了邬院长的高度重视。两个月后,马代表接到了市中院的电话,邀请她到法院旁听该案的再审立案听证会。
2008年以来,该院先后出台了《关于自觉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的暂行规定》、《来信来访处理工作暂行规定》、《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督促检查工作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联络、沟通、督查、反馈等程序进行了细化、量化,构筑起了建议办理的“制度保障关”。同时,该院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领导包案、专人负责、限期结案、跟踪督办等方式认真办理,确保办理质量和效率。在办理时效上,对每一项督办事项,除采取电话催、下去督、会议促的“催、督、促”办法外,还建立了《办结情况月报表》、《办理进展表》等一系列台帐,每季度将所有督查事项办理情况汇总成表,确保每一项督查事项都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08年以来,该院共办理代表建议案、人大交转办案件78件,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为加强与代表的联络沟通,及时听取意见建议,该院每年都邀请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召开座谈会,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见证典型案件执行,每季度给代表寄送《汇报专刊》,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年底院领导带队走访代表,认真听取代表意见,认真整改落实……宛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日趋成熟多样的联络形式,悄悄地拉近了法院与人大代表之间的距离。
执法检查:借监督之力谱写和谐司法的“民心曲”
说起人大监督工作,常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邬文生十分感慨:“从实践层面上看,人大监督既是保障,更多的是支持!”法院党组认真学习《监督法》,不断深化对人大监督的必要性、法定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并把认识转化为自觉行动。
2010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法院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活动。市中院邬文生院长在迎检部署会上说:“这是人大帮助法院改进工作、优化司法环境、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次难得机遇,务必全力配合,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全市法院配合8个检查小组组织召开座谈会15场,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查阅卷宗材料120余本,配合走访当事人30余人,对检查中发现的5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这些年,由于多种原因一些执行案件变为了 “骨头案” 甚至“死案”,案件执行不了,当事人反映强烈。为了治愈这一“顽疾”,市人大常委会主动为法院排忧解难。
2011年4月,“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正式启动,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
规范权力:把人大监督内化为公正司法的“推进器”
走进常德中院每名法官的办公室,都会发现这样一本册子——《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这是这些年常德中院在人大及社会各界的“外力”监督下,苦练内功的结晶。从2008年开始,该院沿着“制度治院”的路子,制定完善了涉及干部队伍、司法审判、司法政务等方方面面的规章制度,大到领导决策、审判管理,小到文明用语、文书校印,各个环节都有了制度约束,精细化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这是邬文生院长向全市人大代表的庄严承诺。近年来,常德中院在提高办案质量上始终孜孜以求。逐案评查,季度通报,讲评指导,考核奖惩,责任捆绑,问责到人……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模式在该院已经固定成型。2011年,该院又引进了新的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对办案全过程实行信息化监控,防止案件程序违法以及超审、执限;修订完善了《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违法审判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严格错案责任追究;推行重大有影响案件邀请同级检察长列席的做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每个星期召开审判委员会,确保重大疑难案件集体把关;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和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工作,实行网上公布和摇号,防止暗箱操作;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增加量刑透明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制度的约束发挥了效用,近年来,该院司法绩效逐步攀升,多项业务工作和指标已居于全省领先水平。
“以廉洁保公正、以公正树形象”,这是常德中院一条重要的治院理念。院党组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每年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每名干警签订廉政承诺书,召开家属助廉座谈会,“五个严禁”、“十条禁令”已经成为该院铁的纪律。针对社会反映较多的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该院联合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召开多种层次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2009年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规定》,杜绝法官与律师的不正当接触,受到了省委、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和推介。2011年,又制定了《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实施办法》,重点落实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 “一方退出” 的规定,对全市法院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目前已经按照要求对相关人员全部回避到位。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从2009年开始,常德中院按照“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驭公信”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2010年,该院一、二审案件公开开庭率分别达到了100%和49.4%,再审申诉听证率81.8%,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467件,裁判文书上网率68.97%,开展法官进社区等活动28场次,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民意沟通。“了解才能理解,理解才能谅解,谅解才能和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多了一份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在依法监督的同时,对法院工作就有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走进常德中院立案信访大厅,最显眼的是一张导诉台,当事人所有不明白的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指引和解答。2011年,该院积极争创全省法院“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完善了接待、咨询、立案、交费的“一站式”工作机制,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审判区、当事人休息区、信访接待室等功能区划分明确,当事人在固定的休息区等候,茶水、座椅一应俱全。8个宽敞的接待室,为法官解答当事人疑问提供了便利,当事人要见哪位法官,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通知法官下楼接待。过去那种嘈杂、混乱的局面没有了,现在,当事人感受到的是规范和庄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