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以中正平和为上,不中则偏,不正则斜,不平则险,不和则怪”。“中正平和”四个字,放在人民法官身上可谓恰到好处。“一名好法官的标准就应该是中正平和、人民爱戴”,这是孙权新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1998年8月,他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工作,10多年里,扎根基层、默默耕耘,从事着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他虽无惊天动地之壮举,却在恪守“中正平和”之道中砥砺成长。
怀一颗忠诚之心,树法官形象
刚进入法院时,孙权新便被派往基层法庭工作,这一干就是十几年。身处审判、执行工作的第一线,他始终牢记“中正平和”四字,公正司法、秉公办案,无论是审判还是执行案件均做到量多质优。在他所承办的800余件案件中,调解结案600余件,件件做到“案结人服,事了人和”,无发回重审、违规超审限的案件,从未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在省、市法院多次组织的案件质量抽查中均获优秀。
10多年的法庭生涯,经历了风霜雨雪,田间地头是他的工作战场,村居农舍是他的审判舞台。十天半月难回家,几天几夜连续办案是常事。有时还要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甚至责难,但同时他也得到了最大的收获:那就是案件圆满办结后当事人的信任、群众的称赞。2005年,他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十杰法官”荣誉称号;2005年、2006年连续两次被鼎城区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2007年被常德市人民政府记个人二等功。2007年,他被提拔为副院长,主管审判管理工作。上任后,他以提高法官的业务技能和转变工作作风为切入点,狠抓案件质量和流程管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2008年,全院所办结的2000余件案件中,没有一件错案,合格率为100%,案件优良率达98%,社会公众形象测评在全省基层法院中排名第5。同时他还率先垂范,担任审判长亲自办理案件。在2008年市人大组织的“人大代表百案听审”比赛中,他被评为“优秀审判长”。2010年,该院案件质量排名居全市第1。
怀一颗爱民之心,抒为民情怀
孙权新是无党派人士,除了副院长的头衔,还是鼎城区政协委员、常委。他深知反映社情民意、为人民利益进行“鼓与呼”是政协委员的神圣职责,尽管平时工作繁忙,他还是挤出时间来收集信息,围绕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与焦点问题,进行深层思考,认真撰写提案。“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的提案《关于建立创建文明城区长效机制的几点建议》、《关于整治“黑车”非法营运的几点建议》、《关于建立司法救助基金的提案》等先后被鼎城区政协评为优秀提案,并由鼎城区政府交付给相关部门办理和落实。由他起草的《关于建立社会联动机制破解执行难题》的材料引起了鼎城区委政法委的重视,政法委书记到法院调研执行工作,并建立起了执行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地推动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2007年以来,他连续四年都被评为鼎城区优秀政协委员。
怀一颗感恩之心,尽奉献之意
孙权新家境贫寒,无房无车,居住在岳父母家,却多次为希望工程、失学儿童、残疾人、受灾群众捐款捐物。2006年,老家石公桥镇王家桥村修路邀请他捐款。虽然受益不多,但考虑到能为家乡父老做贡献、解难题,还是毫不犹豫地捐了2000元。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在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动员下,他多次主动捐款,累计金额达3000余元。他曾多次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一叠无偿献血证早已经登记得满满的。因为工作的关系,他经常会碰到一些经济上困难的当事人,在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之余,他还无数次为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义务提供法律咨询,甚至代写相关法律文书。
2008年,他在信访室接待了一位石板滩姓田的老人。老人已70岁高龄,因为儿子在煤矿干活时被煤块砸伤,几近痴呆,煤矿老板仅支付了其医疗费后便不闻不问。加上家庭非常贫困,儿子的下半生生活没有了着落。由于无钱请律师,自己既不会写诉状,又不会举证据,打不了官司,老人只身来法院上访,要求法官为其做主。孙权新了解案情之后,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工伤事故,应该依法先进行工伤认定,再到劳动部门进行仲裁,不服裁决才可到法院起诉。在告知老人这些法律程序以后,他主动帮老人代写了工伤认定申请书、劳动仲裁申请书,并完善了证据材料。后来,老人的儿子经劳动部门裁决获赔20余万元。老人带着2000元的红包找到他表示感谢,他婉言谢绝。老人含着泪激动地说:“孙院长,您真是好人,我们全家一辈子都会记住您的恩情”。
孙权新说,“我是农民的儿子,因为组织的培养才有了现在的一切”。他始终怀着一颗朴素的感恩之心,甘于清廉,乐于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