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干法律这行呢?
有人曾这样问我。要说从小立志,或是达到狂热献身的程度,多半是说说玩的。这就好像小时候老师送你的日记本扉页上写的“勇攀科学高峰”,抑或如金庸小说中顺治帝在《四十二章经》扉页写的“永不加赋”那样:玄。
老实说,真正对一件事有兴趣,而倾其一辈子去追逐的人少之又少。我们普通人都是随缘接触一份工,熟悉这份工,习惯成自然,终于喜欢上这行。最后因为这份工,而成就了自己一生的事业与理想。
最初人人都有理想吧,只是人生的路走着走着,就忘却了曾经的梦想。南美作家阿扬提说:“生活便是失去。”的确,经历过毕业季的我们都曾感受过“爱情遁去,理想挫败,事业或许目前无着落”的日子,若不能忍耐,那我们便不会成长——相信自己,三百六十行,总有一行适合你——便也坚持了下来。其实向左走或是向右走,都能看到海天一色,你现在所坚持的,它所给予你的比你所期待的还要多。看看,无非是坚持和忍耐两个词。
工作一年多了,我才意识到法官这个工作对我有点吸引力的原因。一方面是价值感,它要求你的进取心,要想做好工作,那就得修炼好技术,直到你达到功力有资格去“华山论案”;另一方面那就是人,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着形态迥异的人,他们各自带着几十年的年轮向你展示这个世界在他们身上留下的印记,也向你展示其背后那个可能既不美好并且值得你我警醒的错综丛林。工作时间一久,你感觉好像放大了自己时间的容量,原来你也看到了那些并不曾经历过的社会深处,偏偏还有些感同身受,不是不有意思的。
因此,多多播种理想吧,那样的话,在一些兴趣的梦想破灭后,我们还能依然从容淡定,笑对人生。当然,理想最忌盲从。总的来说,我推崇那句“I know what I am do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