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于香港中环昃臣道8号的地方,有一座至今已有近百年历史的楼房。当它建成之初,有人曾这样说道:“即使有一天维多利亚城不复存在,海港被淤泥堵塞,香港会所坍塌湮没,这座大楼仍将巍然矗立,如金字塔一般,为远东的睿智留下见证”。这座楼便是今天的香港立法会大楼,其前身是香港最高法院。
这座不朽的大楼跟随香港的历史脚步近百年,当四周的楼房追随香港经济的繁荣不断增高时,它依然是百年前的模样,坚持着它修建时的精神和信仰。这座大楼坐落在闹市中间,它的四周没有围墙,反而是用柱子隔出来很多的拱门,它没有刻意地疏远与人们的距离,而是自然地让人接近,来去自如。这正如法律一般,法应近人而不远人,法律应该无限地接近百姓的生活,贴近社会的最末端,而不应将其束之高阁,成为少数“特殊群体”的“专职护卫”。它的门前也没有双狮守卫,而是直面喧嚣的街道,这纵然少了一分至高无上的威严,却多了一分毫无遮拦的坦荡,这也正是真正的法的精神,法律不能只是用一张威严的脸来恐吓世人,以此得到世人的遵从,正所谓“民不畏法,奈何以法吓之”,真正的良法应当是用它普世的法则规范世人的言行,保障守法者的权益,惩罚违法者的过失使其守法。只有这样,法律才能真正的得到世人来自内心的尊敬和遵守。
这座大楼的屋顶上有一尊雕像格外引人注目,她就是希腊正义女神,她蒙闭双眼,表示她去除世俗的眼光,接受心灵的指示来观察和审判。蒙眼并非代表着失明,而是一种自我的约束,是克服直视对象所产生的幻象,凡事一律按照天平公平称量。正义女神右手中的天平代表着公正,女神用它来衡量世间的是非对错;左手中的长剑则象征着力量和权力,用来惩罚那些社会正义和秩序的破坏者。正义女神像的背面刻有古罗马的法谚:“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当正义女神站在大楼的顶端守卫着这片土地的时候,她已历经百年的孤寂,而当世俗的人们去观赏她时,却只能抬起他们的额头。法官应该是孤独的更是受人尊敬的,这正是对法官职业最好的写照和诠释。
追忆先行者,启迪后来人。当面对着这座古老的建筑时,我由衷地感叹法学家们的绝妙设计,更被他们深厚的法学智慧所折服。大楼有形亦可无形,年轻的法律人们需要在面对世间的真假善恶时,用法的精神寻找一砖一瓦,去建设好每个人心中法的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