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11月10日,最高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邬文生院长在会上就该院执行人大决议,采取反规避措施的情况作了题为《择危任势 威慑先行 推动反规避执行活动深入开展》经验介绍。
2010年以来,根据最高法院统一部署,常德市两级法院以构建、实施科学有效的执行威慑机制为突破口,围绕省高院反规避执行“十项措施”,借助人大等“外力”,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注重实践创新,坚决反制各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有力体现了司法权威,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0年6月,常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全市法院把落实《决议》作为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破解“执行难题”的大好机会。全市法院从集中清理涉政府机关、基层政府组织、国有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执行案件着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措施推动反规避执行工作开展。全市法院先后采取财产审计、财产报告令、悬赏令等措施120余人次,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30余人次,曝光“黑名单”20余人次,共获得有效财产线索90余条。对于严重规避执行的行为,采用拘传、拘留、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威慑措施予以打击,先后拘留、罚款40余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人。截止今年10月,全市法院执结规避执行案件200余件,标的额3200余万元,执毕率95.65%,执行和解率达84.78%,无一起因威慑措施不当造成不良事件。
最高院江必新院长对常德两级法院反规避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亲自作出对其具体措施予以学习推广的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