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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常德中院构建威慑机制反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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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11-14 21:30:44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记者 曾 妍 通讯员 粟 伟 赵 敏 罗 真)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邬文生在会上就常德全市法院反规避执行工作经验作了介绍。湖南三级法院通过视频同步收看。 

   去年以来,常德市两级法院以构建、实施科学有效的执行威慑机制为突破口,围绕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十项措施”,借助人大等“外力”,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注重实践创新。截至今年10月,常德市两级法院执结规避执行案件200余件,标的额3200余万元,执结率95.65%,执行和解率达84.78%。

2010年6月,常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常德市两级法院把落实《决议》作为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破解“执行难题”的大好机会。该院从集中清理涉政府机关、基层政府组织、国有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执行案件着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措施,推动反规避执行工作开展。常德市两级法院先后采取财产审计、财产报告令、悬赏令等措施120余人次,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30余人次,曝光“黑名单”20余人次,共获得有效财产线索90余条。对于严重规避执行的行为,采用拘传、拘留、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威慑措施予以打击,先后拘留、罚款40余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人。

    链接:人民法院报2011年11月14日四版

责任编辑:常德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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