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2月10日上午,津市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津市法院院长谢迎春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津市法院在津市市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四个津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共审结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1103件,结案率为95.6%;办理执行案件347件,执结率96.7%,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2011年度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在常德法院系统综合考核排名第一。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获得一般知识产权案件一审管辖权。
2012年,津市法院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全市稳定发展大局,继续围绕“政治建院、制度治院、公信立院、文化兴院”的治院理念,强化“一个中心”(司法公信力提升),突出“两项重点”(社会管理创新和法治津市建设),建立健全“三大体系”,努力建设“四型法院”,争创全省优秀法院和省级文明标兵单位。
报告审议中,人大代表对津市法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法院每季度向全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寄送《工作汇报专刊》,编印《工作年报》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代表们认为,法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公正司法水平等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认为法院2012年的工作思路新、重点突出,一定会在服务“四个津市”的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