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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司法”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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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跃军 黄辉英  发布时间:2012-05-11 10:02:47 打印 字号: | |
  • 会场
  • 临澧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晓东发言
  常德法院网 5月10日上午,临澧县 “司法公正常德行” 活动2011年总结大会暨2012年启动仪式拉开帷幕。临澧县委副书记蒋颍群、县委政法委书记林宜泉、县人大副主任蒋宗海、县政府副县长朱荣华出席大会,县人大、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政法干警参加了活动。

  会上,县人大副主任蒋宗海充分肯定了2011年临澧县“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取得的成绩,尤其是对县法院在活动开展中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开展案件回访、提高案件质量等方面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2012年启动仪式上,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晓东与其他政法单位的负责人均作出激情洋溢的表态发言。曾院长在表态中强调,这次以“阳光司法”为主题的“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在临澧县正式启动,作为审判机关,将从三个方面予以加强,推进活动的顺利开展:一是要精心组织,全面发动;二是要接受监督,不辱使命;三是要阳光司法,服务群众。

  此次以“阳光司法”为主题的“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是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强化监督司法工作的又一项创新举措,旨在整合资源,运用各种有效的监督形式,监督和支持司法机关公正司法、阳光司法、规范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来源:临澧法院
责任编辑:粟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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