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七旬的李老头是个老上访户了,他曾多次上访,还采取过扯横幅、打架等激烈的方式。三年前,李老头的儿子李某因债权纠纷被生意上的好伙伴田某告上法庭,这对好朋友变成了相见眼红的“仇人”。鼎城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判决由被告李某偿还原告田某借款本息共计19.8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其还款义务,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冻结了李某的工资。李某一直在外务工,其父便代其上访,反映判决不公,要求申诉,停止执行。
在对案情进行研究后,该院主管信访日常工作的领导召集案件承办人及执行人员,与当周值班院长一道,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协商一开始,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争论较为激烈。后了解到李老头之所以反映判决不公,是因为他认为19.8万元的判决数额较大,其儿子李某无力承担。
在进一步的协商过程中,田某知晓李某的现状之后,态度不断软化。本着解决问题,以及试图弥补挽回多年朋友情分的想法,田某主动提出,对其中10万元暂不执行,双方另行协商处理,余下9.8万元,只要求被告李某年底前支付5万元,对其余4.8万元的债权则予以放弃。李老头对这一解决方案十分满意,双方就此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握手言和。这一信访案的成功化解,有着我院干警的努力协调,也有着双方当事人的积极配合,更是因为原告田某的大度让步。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田某虽然放弃了4.8万元的经济利益,但却为他挽回了一份难得的情谊,为他留住了一份比金钱更宝贵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