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迪松,男,37岁,1999年大学毕业分配至安乡法院工作,现任该院大鲸港人民法庭庭长。12年来,他长期扎根基层,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甘当平民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受到辖区百姓普遍称道。2010年以来,共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311件,居全院之首,其中调解撤诉221件,调撤率达71%,无一错案,无申诉缠访案件。
“柔情”法官
法庭主要是面向农村,解决农民的纠纷矛盾。由于法律观念淡漠,知识欠缺,村民们往往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2010年7月,安乡县安康乡七星村饲料经销商陈云华不幸触电身亡,造成4个乡、镇33户养殖户近97万元的饲料预付款成了一团糊涂账。在强力讨要无果后,33户养殖户向县政府求助。烈日炎炎下,养殖户主及家属共有百余人在县政府院内静坐,着实让人焦急、同情。大鲸港法庭受理案件后,黄迪松与庭内干警首先迅速依法查封、扣押了陈云华的部分财产,同时前往湖南麻阳县、湖北枝江市等地的饲料厂家核对与陈云华的往来款项,查扣了50000元饲料款;其次理清养殖户与陈云华的饲料往来账目,得出准确的债权债务金额;最后苦口婆心的与饲料生产厂家协商。通过1个半月的辛勤努力,该系列案件全部以调解结案,养殖户的货款纠纷清偿率达到95%以上,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与大力表扬。
“铁面”法官
原则性强,执法刚直不阿是黄迪松同志的另一特点。2010年3月,安乡县大鲸港镇实施110千伏安高变压线路升级改造施工工程,该工程是全县电网改造服务的关键所在,关乎民生,意义重大。当工程施工至大鲸港镇丰凝港社区时,遭到彭钦武暴力阻扰,工程停工达2个月之久,施工承包企业损失惨重,施工方拟放弃线路架设方案。在县政府的协调会上,黄迪松同志建议通过起诉来解决双方的矛盾,既要维护居民的安全,也要保证重点工程的建设。受理案件后,黄迪松同志多次查看施工现场,与彭钦武对话协调2天1晚,同时依法采取了先予执行措施。但彭钦武不听规劝,漫天要价,甚至殴打现场施工人员,法庭被迫立即采取措施,将彭钦武拘留15日,确保了施工的进行,周边百姓和围观群众无不拍手称赞。
“贴心”法官
大鲸港法庭辖7乡镇1农场1渔场,在全院3个法庭中所辖面积最大、人口最多,案件也最复杂。为了将矛盾解决在基层,黄迪松同志在辖区乡镇场设立“法官工作室”,定时定人在工作室接待来访当事人,化解矛盾,服务农民。2011年4月,安裕乡一分局村支部书记王有权向值班法官反映,城关居民裴双球在该村承包水面120余亩,到期后拒不交出承包水面,反以优先权为由在不缴纳承包款的情况下强行继续承包。受理案件后,黄迪松同志担任审判长,在案发地现场开庭,并邀请县、乡人大代表30余人旁听。经过审理,依法认定裴双球为集体经济组织外人员,无优先权,应将承包养殖水面退还村集体经济组织。案件当庭宣判后,现场群众响起热烈掌声,表达对法律的敬意和法官的佩服。
“民生”法官
黄迪松同志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关注民生,不仅是因为他生于农村、长于农村,更因为他长期办案深入农村,了解农民的生活与疾苦。2011年8月,安裕乡林场40余户农民向常德市“市长热线”12345投诉,称林场旁的河流被安裕乡赵家湖渔场发包给个人进行渔业养殖,投放饲料,喷施渔药,高密度养殖,造成河水污染,恶臭熏天,农民无法忍受。案件受理后,黄迪松同志多次查堪现场,与周围百姓座谈,了解案件真实情况。本案被安排到案件发生地现场开庭,查明了被告违反渔业承包合同中只能粗放型养殖、不能高密度养殖的事实,法庭最终判决解除合同。案件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被告于年底自动捕捞存鱼,拆除拦鱼设施,还了当地百姓一河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