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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退伍军人的法官情怀
——记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漆河法庭法官胡岳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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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 波  发布时间:2012-08-14 16:40:56 打印 字号: | |
  他,生于农村,长于农村,是一名忠厚朴实的农民;他,上过战场,中过枪弹,是一名越战退伍的军人;他,转业回乡,扎根法庭,是一名群众依赖的法官。他,就是胡岳柏,是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漆河法庭的一名普通审判员。

  胡岳柏,1957年8月出生,1976年12月入伍,1979年10月入党,1987年12月转业,后一直在桃源法院漆河法庭工作,担任审判员。

  24年来,他一直在扎根在基层、坚守在法庭,并以庭为家,“法庭在哪里,他的家就在哪里”,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寄宿法官”。24年来,他办结了1780多起案件,调解率逾80%,且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投诉、无一错案,是一名社会公认的“优秀法官”。24年来,他所调处的大多是基层琐事、邻里纠纷,没办过大案,没得过大奖,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自己的传奇,是百姓心中的“平民法官”。其事迹先后被《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常德电视台等媒体报道。2011年6月,被常德市委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7月,被常德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

  公心办案、贴心为民,是百姓心中的好法官

  “法院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单位,在这里工作,得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并且还要能在实践当中灵活运用。法庭是一个很好的学堂,离百姓又最近,好好珍惜这里的时光。”这是胡岳柏到法庭之后,老庭长给他上的第一堂课。

  初来乍到,胡岳柏将十年军旅生涯练就的特别能吃苦的精神发挥了出来。白天,从事书记员工作,经常随法官们下乡办案、调解纠纷;晚上,再回学生时光,将庭里的法律书籍翻了个遍。哪里有不懂的,第二天立即向其他同事请教,寻求答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当年的老庭长退休了,其他年轻的同事,有的调回机关工作,有的升职到了其他法庭。胡岳柏也从当年的书记员,做到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业务熟了,方法多了,很快便成了庭里的办案主力。最近的几年,年均办案超过了100件,而且大部分都是调解结案。由于为人谦和、办案公道,来法庭打过官司的当事人,或其他来访的群众,逢人便说法庭里有一个胡法官。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不仅漆河镇,就连辖区的其他乡镇,好多人都晓得了胡法官的事情。特别是法庭附近的几个村子,村民们如有矛盾纠纷,首先就会想到胡法官。

  “这件事,我不和你争,我们一起到法庭找胡法官,请他评判。他如果说是我理亏,我绝对二话不说,立马让给你。”漆河镇黄婆店村民燕某与邻居宋某的相邻权纠纷,后来在胡法官的调解下,得以顺利化解。

  “名气大了”,来找的人也多了,事情当然也多了,但每次胡岳柏都很耐心地接待来人来访。他常说,“老百姓到法庭来,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我们法官的信任。”

  2008年10月2日,桃源县双溪口乡发生一起意外事故。当日,一村民为建房准备将房屋上的高压线转移,遂请当地某专业公司为其转移高压线杆。李某为这家专业公司负责安全协调工作。在该公司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炸产生的飞溅物击中了李某的右眼。后来,李某无奈接受眼球摘除手术,其伤情经鉴定为五级伤残。李某向该公司讨要赔偿款,但双方存在极大的争议,始终无法达成协议。为急于拿到治疗费用,李某的家属召集亲朋好友天天跑到公司大门前大吵大闹。双方僵持不下时,2009年4月,李某向漆河法庭提起诉讼请求。案件由胡岳柏负责。

  受理案件后,胡岳柏积极调查情况,了解案情。看到原告李某意外受伤后却迟迟得不到赔偿,还要到处借钱治疗时,胡岳柏很是心痛。为了帮助李某及时获得赔偿,胡岳柏起初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个一个地将调解利弊讲得清清楚楚,希望他们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分岐太大,调解没能成功,但却为最终的息诉止争打下了基础。法庭最后判决某专业公司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82000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宣判后,原告李某和家人很是激动,对胡法官的公正办案表示非常感谢。被告也当庭服判,第二天就主动将全部赔偿金送到了原告家里。

  有记者问胡岳柏,“为什么当地的百姓都那么的信任你?”有年轻同事向胡岳柏请教,“你做调解工作时有什么独特方法与技巧吗?”每每面对这样的提问,质朴的胡岳柏显得有些“语塞”,但短短的几句却道出了真谛:“我没有什么独特的技巧,我只是凭良心说话,以公心办案”。

  的确,作为一名退伍军人的胡岳柏,没有深厚的法律功底,没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是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保持一颗善良之心,充分了解当地民风习俗,用百姓语言真诚地做群众工作,赢得了大家的认可与良好的口碑。这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长年累月之果。“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英国法学家麦克莱的名言,在胡岳柏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服从大局、忠于职守,是同事心里的好党员

  2011年6月25日,桃源县漆河镇某红砖厂发生一起惨剧。该厂工人文某在操作泥浆搅拌机时,不慎被卷入机器中,当场身亡。文某去世后,其亲友们悲痛欲绝,意欲找厂方索要高额赔偿金,扬言得不到满意的赔偿就抬棺闹事。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知晓后,考虑到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立即将情况通报给漆河法庭,并请求法庭委派胡岳柏前往事故现场,协助他们处理这一事件。时值周末,难得回老家一趟的胡岳柏接到庭长通知后,二话不说,立马回到漆河,赶到了事故现场,与党政干部共同调处纠纷。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促成当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回到法庭后,时钟已指向了晚上11点。

  类似这样被“点将”去处理突发事件或重大案件的情况,对于胡岳柏来说,是常有之事。他不仅赢得了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信任,而且,也获得了领导同事和党委政府的赞誉。只要党委政府有事相请,只要父老乡亲有事相托,不管工作多忙,不管是否属职责范围内,他都会尽全力相助。他常说,“我虽是一名法官,工作上相对独立,但同时我也是一名党员,组织相信我,群众信任我,那是对我工作最大的肯定,能为他们出一份力,能为地方的社会稳定做点贡献,是我的荣幸” 。

  2007年3月,全院上下进行轮岗调整,院党组考虑到胡岳柏在基层时间很长,工作也非常辛苦,有意将其调到机关工作。漆河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闻讯后,主动上门到法院来,请求院党组将胡岳柏留在漆河法庭。同时表示,将全力支持法庭新建。并且还表态,“关于新建地址,胡法官说选在哪里,政府就将那里划给法庭”。次年6月,按照胡岳柏的建议,法庭选址新建并顺利落成。

  2010年初,法院准备在法庭与机关之间进行干警交流。院党组再次想到了胡岳柏。但在找其谈话时,胡岳柏婉言谢绝了。好多人都不是很理解,因为能回县里工作,是很多乡镇工作人员求之不得的事。

  “我是一名农民,我了解这里的风土人情,喜欢和这里的农民朋友们打交道,换到县城,反倒不习惯。况且,我早把法庭当成自己的家,年纪大了后不想再离家外出了” 。胡岳柏给出了他的答案。

  清正廉洁、甘于清贫,是群众眼中的好公仆

  “胡法官,辛苦哒,今天我们来看望您,给您拜年了”。2009年元月19日,正值农历小年,时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虞文炎冒着严寒赶赴漆河法庭,慰问法庭干警。正在庭里值班的胡岳柏连忙放下手头工作,起身相迎。

过小年了,好多人都回家忙着准备年货了。看着胡岳柏一个人还在法庭忙碌,虞书记关心地问道,“现在应该没人来打官司了,为何还这么忙?”。

  “这几天没有开庭,也没有当事人上门来,我就抽空处理了一下前几天有群众的来信”。

  “快过年了,到你家去看看,顺便问候一下你的家人们。你的家在哪里?上班方便不?”

  “呵呵,方便得很,全庭里就我上班最方便了。”说完,胡岳柏领着大家直接到了他“家”。

  令虞书记一行没有想到的是,胡岳柏的“家”与其办公室仅一墙之隔。打开房门,10多平米的狭窄空间里,摆放着极其简陋而非常干净的家具。有床铺,也有餐桌,显然,这里既是卧室,也是餐厅。书桌和衣柜有着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典型特征:深红的油漆中有简单的图画。经过岁月的洗礼,油漆已掉落得差不多了。衣柜的玻璃不知何时早已出现裂缝,主人细心地用风湿膏贴沾连着。透过玻璃,里面一件军大衣清晰可见。

  “自打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后,胡岳柏一直住在庭里。法庭搬到哪,他的家就在哪。”法庭庭长彭志红说道。

看到一名老法官工作了20多年,仍然呆在这么简陋的房间里,大家无不为之动容。但胡岳柏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很感谢领导和同事的关照,我们老俩口能有个栖身之所,就很满足了。”

  缘于自己出身贫寒,胡岳柏特别理解农民生活的艰苦,知晓在农村分文都来之不易。每每有些非常困难的当事人或来访群众到了法庭,他都会很热情地招呼着他们,端茶送水,吃个便饭,自是常事,同时也拉进了彼此的距离。有些当事人见到了他的“家”,见到了如此清贫的法官,信任感、亲切感多会油然而生。

虽然自家经济压力大,但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胡岳柏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从不拿手中权力为己谋利。甘于清贫,清白为人。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蒋某是两夫妇,系桃源县双溪口乡村民。妻子在家务农,丈夫在该镇一油脂厂从事货运工作。2006年8月,小两口闹起了离婚。李某向漆河法庭提起诉讼,诉称丈夫蒋某经常不回家,不承担家庭责任,而且有婚外情,与油脂厂一女职工有染,欲与其离婚。

  法庭受理后,胡岳柏承办了此案。了解基本情况后,胡岳柏首先想到的是尽量促成夫妻团圆。将当事双方约到法庭进行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蒋某却坚决不同意离婚,同时还辩称自己并没有出轨,妻子的说法只是道听途说。见丈夫百般狡辩,自己又确实找不到其出轨的证据,情急之下,李某当场跪在法庭调解室的地板上,请求法官一定要判令他们离婚。

  胡岳柏连忙扶起李某。见此情形,胡岳柏料想,事情不像被告说得那么简单。于是,在稳定好李某的情绪后,胡岳柏到双溪口周围进行了一些调查走访。在掌握了一些关键信息之后,胡岳柏采用“背靠背”方式,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蒋某在法官列举的一些事实面前,不再争辩,同意与妻子协商离婚。最后,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蒋某支付6万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款给李某,双方和平分手。

  但是,李某离开蒋家后,蒋某并未完全履行调解协议,分割款仅兑现了1万元,余下的一直未付。多次讨要无果后,李某再次来到法庭,申请执行。得知蒋某并未履行协议,胡岳柏对于其承诺也感到很失望。考虑到其在油脂厂从事货运,在办理相关手续后,胡岳柏直接赶到厂里,查到了蒋某的货运清单。查明厂方还有近5万元货款未支付给蒋某。与厂方负责人协商后,胡岳柏立即通知李某到厂领取执行款。李某分三次一共领取了4.8万余元。最后还差1000多元,她表示了放弃。

  领完最后一笔执行款后,李某首先想到的是要感谢胡法官,她拿出1000元现金要送给胡岳柏,被当场拒绝。第二天,李某又一次来到了法庭,让胡岳柏感到非常惊讶,难道蒋某又找她麻烦不成?但这次所料有误。原来,李某是专程来感谢法官的,她提了一个竹篮来到胡岳柏的办公室。

  “胡法官,非常感谢您的帮忙,这是我家里人准备的一些鸡蛋,说是一定要让我送给您”。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再说,办案是我的工作,用不着感谢的”。

  “但是,你若不收下,我提回去也麻烦,路途比较远,还容易打碎” 。

  胡岳柏想了想,随即从口袋里掏出一百元钱。“那要不这样,鸡蛋我收下了,这钱你拿着,就算我买了你的”。

  不好再推,李某拿着钱有点难为情地离开了。走的时候还一个劲地说着“谢谢”。

  勇于担当、关爱家人,是亲人眼里的好父亲

  在离法庭所在地10多里外的漆河镇涌泉村,是胡岳柏的老家所在地。这里有他的童年,有他的父母。作为儿子的他,按照农村习俗,应该要早晚伺候年迈的双亲。但因为工作的繁忙,他只能住在法庭;因为条件所限,他不能将父母接到集镇,享天伦之乐。每念及此,他都感到很惭愧,工作了几十年,奋斗了一辈子,却无力让父母安享晚年。每逢节假日,他经常回到老家,陪长辈们聊聊家常,并将自己平日里省吃俭用下的微薄薪水送些给兄弟,托他们好好照顾两位老人。

  2006年3月的一天,父亲突然病危,临终前,不停地喊着胡岳柏的名字。那一刻,他正在热市镇的一个村子里调解一起邻里纠纷。闻讯后,他急忙往回赶,但还是没能见上父亲最后一面。

  胡岳柏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建自幼患病,从小便无法行走,只能坐在轮椅上,生活起居都要人照料。小时候,小建常常好奇地问爸爸:“我们家什么时候也有新房住啊?如果有新房后我们就可以和街上的孩子一起玩了,不用呆在法庭里这么孤独了……”胡岳柏每次都笑着回答,“等小建长大了,我们就可以住新房子了”。

  因为缺乏运动,小建的体重比同龄人要重。10多岁的时候,便已长到了160多斤,家里只有胡岳柏一人能抱得动他。为小建擦身洗澡、抱起上厕所、推着轮椅出去玩……等等,都是胡岳柏每天必做的事。为了给小建求医治病,家里倾尽所有,但胡岳柏微薄的工资,显然是杯水车薪。后来,小建的病情日益加重。胡岳柏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尽管如此,他并没有将自己的情绪带到法庭,在工作中、在办案中、在与群众交流中,他始终保持热情,依然充满感情,仍然出色地完成了庭里安排的各项工作。

  2006年的冬天,22岁的小建过早地离开了人世,终于还是没能住上新房。

  “胡岳柏个人业绩比较平常,没有办过重大案件;个人事迹也较平凡,没有获过大奖。但其在平凡的岗位上,在平常的工作中,谱写了一曲感人至深的乐章。他是漆河法庭的办案能手,亦是全院干警的学习楷模,也应当是基层法官的工作榜样。其事迹值得宣传,值得推介,值得传颂。”在推荐先进典型的讨论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覃红卫如是说。
来源:桃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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