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法院工作已有一个多月,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我逐渐适应了这里的工作环境,结识、熟悉了众多的前辈同事们,对自己的工作职责有了全面的了解,对于作为一名法官的神圣使命有了更加深刻的领悟。
结束法律课程,踏上实践之路,心里满是期待与忐忑不安。期待着用自己之所学来解决民众的实际问题,践行自己的学习宗旨,但是也会担心自己能否担负起这样的职责,能否秉承着法律人的品质与精神而前行的更远。初入民一庭,我经常为各位法官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和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与状态而感动,为他们忠贞不渝地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责任感和使命感而感动。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执法则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由此可见,司法作为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手段,法官作为纠纷的终结者,保持公正的态度,坚定正义的理念显得尤为重要。我也清楚的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重大责任。
司法实践中法官们总会遇到层出不穷的问题,法官的工作有太多的艰难之处,总有太多质疑的声音与挑剔的眼光。群众的纠纷、法律的适用、自由裁量权能在法官们的心中达到平衡,并形成一份份令各方满意的文书,使纠纷得以解决是我们法官所不断追求的。当面对法律思想的碰撞,当事人的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是刁难,诉讼程序的停滞不前时,我们首先要调整好自身心态面对工作的压力,其次是加强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多与当事人沟通与交流。我相信,乐观的心态可以将工作与生活处之泰然,和言细语可以打消当事人心头的惶恐与疑虑,微笑可以让人领悟法律背后的脉脉温情,勤于学习与思考更能使每一次裁判达到公平正义并深入人心。
温家宝总理曾经说过:“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人们都希望像享受阳光一样享受司法公正,像沐浴春风一样沐浴正义之气,但这一切如果离开了法官自身的公平正义就如无源之水。初入法院,我感受到了这股正义之气,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学习、思考,我会时刻秉承正义的信念,保持客观、理性、真实的态度,使法律的正义与现实的公平相印证。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会使法之精神薪火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