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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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邬文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按照“五个一流工程”建设整体部署,突出“案件质效年” 工作重心,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稳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审判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坚持维护稳定、服务发展、构建和谐的办案原则,积极稳妥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市中院审结一审、二审、再审案件1428件,结案率87.33%;执结案件130件,执结率69.89%,标的额1.43亿元;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545件。全市各基层法院审结各类一审、再审案件12674件,结案率92.1%;执结案件2628件,执结率92.63%,标的额2.92亿元。
刑事审判坚持“严打”方针,市中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50件,判处罪犯321人,各基层法院审结1847件,判处罪犯2799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含死缓)105人。组织3次集中执行死刑活动。积极参与 “春季六打”、“五打一建”专项行动,组织“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判执行活动,审理涉黑、涉枪、涉毒、涉赌、盗抢、杀人、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案件890件。依法审理刘家德等15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判处刘家德有期徒刑17年。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审理湘西自治州凤凰沱江大桥垮塌事故主要责任人游清高玩忽职守、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积极参与打击金融犯罪、烟草打假、打击商业贿赂、打传销、打假发票、打击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坚持惩戒与挽救相结合原则,对198名未成年被告人酌情从轻、减轻处罚,依法适用缓刑,跟踪回访86人次,做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
民事审判突出服务经济发展职能,促进新型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中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892件,各基层法院审结10620件。针对金融危机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影响,出台关于为应对金融危机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开展涉金融审判执行专项活动,审理涉金融案件2157件,执行935件,促进金融生态建设。审理鑫城房产公司、常德棉麻总公司、常德渔业总厂等重大破产案件14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36件,规范市场秩序。审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等案件6679件,化解民间矛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2.68%。着重以调解方式化解群体性纠纷,成功调解了刘海清等818户农民与武汉某种业公司种子质量损害赔偿纠纷案。在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市中院作为全省唯一单位受到最高法院表彰。
行政审判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市中院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183件,各基层法院审结235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0件,撤销或变更19件,以调解等方式结案379件。探索行政诉讼协调机制,促进行政纠纷协调解决,协调率64.65%。依法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61件,支持税收征管、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执行工作按照全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整体部署,以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民商事案件、涉执行信访案件为重点,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交叉执行、提级执行、举报有奖、曝光被执行人名单、集中执行兑现等执行措施,大力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全市法院执结积案945件,执结率80.8%。推行执行预立案、执行风险告知、消极执行问责等制度,有效防止新的积案产生。发挥执行联席会议作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的联动机制,市、县两级领导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协调处理重大执行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形象监督员参与执行161次,加强对执行行为的监督。
二、案件质量效率稳步提升
以开展“案件质效年”活动为抓手,狠抓审判管理,促进办案公正高效。在全省法院司法绩效考评中,市中院位居第2名。以管理促公正。对照全省法院前三名的标准设定绩效考核指标,每项指标落实到庭到人。实行逐案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对审执结案件逐案评查,专项评查重点涉诉信访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案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312件。对司法绩效指标逐月排名通报,以评查结果和统计数据为依据进行动态监控,加强督办指导。以公开促公正。推行“阳光审判”,一审案件开庭审理率100%,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率83%,宣判一律公开。强化裁判说理和判后释疑工作,努力让当事人胜败皆明。30%以上审、执结案件上网公示裁判文书。以监督促公正。完善合议庭、庭长、院长、审判委员会对案件质量四级把关制度,强化审委会集体把关,市中院审委会全年研究重大疑难案件86件。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制度,随机分案,排期开庭,超期追责,杜绝拖延办案。加强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2422件,参审率50.62%。组织案件大回访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形象监督员协助回访案件当事人,促进廉洁公正司法。制订涉讼中介机构监督管理规则,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和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工作。以考核促公正。落实司法绩效与办案经费、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相挂钩的司法绩效考核制度,以司法绩效为主要指标建立执法档案,奖优罚劣,形成激励机制。市中院实行审判效能问责制,对司法绩效未达标的3名中层主要负责人黄牌警告,并规定连续两年亮黄牌的调整工作岗位。
三、司法为民措施逐步完善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工作宗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促进社会和谐。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强立案文明窗口建设,加强诉讼引导,为当事人行使诉权提供便捷服务。开展法官进社区、召开座谈会、开通法院网站群众意见栏目等形式加强民意沟通。各派出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扎根农村、接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设立“巡回法庭”、 “假日法庭”,化解民事矛盾,审理民间纠纷案件4595件,维护基层稳定。实行司法救助。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追讨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行,及时维权。设立司法救助基金123.6万元,发放89.4万元,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和涉诉上访群众实施救助。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用321.55万元,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强化涉诉信访工作。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案件大走访等活动,每周一院领导坐班接访,每天院领导值班接访,接访、走访6148人次。将提高案件质量、诉前调解、初信初访接待、判后答疑和苗头排查作为信访预防的重要手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支持,形成协调联动机制。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交办的16件重点案件得到稳妥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居全省法院先进行列。
四、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
市中院发挥指导、监督职能,提升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强化审级监督。依法办理二审、再审案件,维持原判393件,发回重审、改判210件,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案件监督。强化业务指导。分别召开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会议,指导各项业务工作。针对审判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婚姻家庭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审理专题调研,下发《关于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意见(试行)》等业务指导文件,统一裁判标准。开展全省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制订《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在公安、检察等机关的配合下,为推动该项工作全面施行进行了有益探索。强化基础建设。争取中央专项补助和地方支持,“两庭”建设进度加快,已下达国债资金的19个法庭已建成17个,建成了全市首个数字化法庭。市中院新审判办公大楼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武陵区法院审判办公大楼正在施工。全市法院依托中国法院网建立新闻网站,形成新闻网站群。完善监控安保设施,加强庭审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五、队伍综合素质得到增强
从严管理队伍,提高队伍素质,在全省政法干警形象社会公众测评中,市中院居全省第3名。全市有14个单位和10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加强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干警大局意识、民生意识。采取自学、专项培训、集中授课、课题调研等方式,抓好一线审判人员新法律法规的学习。鼓励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26人。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书记员笔录竞赛等业务比武活动,提升业务技能。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审判、队伍和司法政务管理考评细则,加强对人、财、物、案的制度化管理。市中院对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中层骨干和8年以上的一般干警共49人实行轮岗交流。组织招录法院工作人员24名,充实法院队伍。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提请人大任命人民陪审员330名,考核其工作业绩,提高参审水平。加强司法廉政建设。推进预防和惩治集体腐败试点工作,加强对重点部门和人员的监督制约。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联合制订《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规定》,用制度隔离法官与律师的非正常接触。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市委政法委禁令要求,组织明查暗访收集举报线索,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2人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及时调查分析法院队伍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制订《关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队伍教育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六、接受监督更加自觉主动
落实监督法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规定,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交办案件。采取组成专门合议庭、领导包案、专人负责、限期结案、跟踪督办等方式,确保办理代表建议和交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案2件,已全部办结并与代表见面回复,办结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涉诉信访案件5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以及重大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情况,切实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全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备案审查重大案件和制度161件,分季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汇报专刊》3605份,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代表建议案办理情况。积极配合开展代表旁听庭审等活动。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把减刑假释听证纳入旁听范围,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审判活动的监督。组织旁听庭审和听证50场,892名人大代表、55名政协委员旁听了开庭和听证。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及全市法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和全体法官,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出现严重问题。市中院执行局原局长文小平等5人涉嫌职务犯罪受到查处,已经移送追究刑事责任。他们的行为,使圣洁的天平受到玷污,司法的权威遭到质疑,法官形象严重受损,全市法院干警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暴露出了队伍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对干部教育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监督机制不得力,给我们留下了惨痛教训,我们深感有负于全市人民的信任和期望。二是审判执行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依旧存在,矛盾纠纷复杂多变,法院预防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日益繁重。执行工作体制性困境和现实困难交织,执行难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涉诉信访总量高位运行,缠访闹访不断。少数当事人法制意识淡薄,侮辱殴打法官、冲击哄闹法庭的行为时有发生。三是法官队伍青黄不接和经费保障困难依然存在。“两庭”建设任务还未完成,人民法庭办案力量不足,装备落后,影响便民维稳职能的发挥。我们将正视以上问题和困难,痛定思痛,努力改进工作,提升法院形象,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信任和支持。
2010年工作安排
2010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五个一流工程”建设为主线,开展“形象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院形象,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以廉洁保公正,以公正树形象,实现法院和法官形象的全面提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司法廉政建设,严格管理队伍
以严肃的教育、严格的管理、严厉的查处,确保队伍清正廉洁。强化学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解决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采取专项培训、岗位练兵、业务比武等方式,提升干警业务素质。采取开门纳谏、剖析反思、警示教育、谈话提醒等方式,提升职业道德水平。推介和宣传一线审判执行岗位的业绩突出典型、公正办案典型、廉洁司法典型,大力弘扬正气。强化监督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率先垂范。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层级管理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审判执行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法官与律师、中介机构的关系,构筑隔离带,发现律师和中介机构有违规行为的,建议其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加大查处力度。发放随案廉政监督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官形象监督员参与回访案件当事人,在媒体公开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对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对违法违纪线索一律彻查到底;查证属实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服务稳定发展大局,发挥职能作用
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发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职能作用。刑事审判坚持“严打”方针,依法惩处杀人、抢劫、故意伤害、赌博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治安犯罪。依法审理集资诈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信用卡犯罪、毒品犯罪等大要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和减刑假释案件听证工作,提高量刑裁量权和刑罚执行权行使的透明度。民事审判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资纠纷、拆迁补偿纠纷、医患纠纷等涉民生案件,稳妥审理群体性纠纷案件,促进案结事了。为重点工业项目、工业园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依法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继续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促进常德金融生态建设。依法审理企业破产、合同纠纷、融资纠纷、知识产权等案件,规范市场秩序。行政审判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加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合法性审查,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执行工作坚持维护司法权威的原则,强化执行措施。改革执行局内部机构设置,健全监督机制,规范执行权的行使。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争取支持,营造良好执行环境。组织全市执行攻坚活动,健全联动机制、威慑机制和救助机制,执结一批大案、难案。实行审判执行环节的有机衔接,从源头上减少执行积案,防止前清后积,促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三、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狠抓审判管理
加强对案件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管,规范审判执行权力的运行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重点环节重点制约。规范配置审判执行决策权,增设监管程序,权力分解,相互制衡。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离,强化制约监督。对中介机构委托、破产管理人选定、涉案款物管理等关键环节设立监督、审计程序,清除权力寻租滋生的土壤。采取随机分案、排期开庭、不定期变更合议庭成员等方式,防止人为操作案件。重点岗位重点监管。对民商事审判、执行、减刑假释等重点岗位,强化主管院长、庭长审核把关责任,对案件质量联带负责。严格审限管理,加强审限预警,防止办案拖延。落实案件合议制,合议庭成员同权同责、相互制约,限制法官个人权力。加强审判委员会集体把关,重大案件邀请同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重点工作重点推行。推行司法公开,落实最高法院关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个公开”的要求,符合法定条件的一、二审案件一律公开审理,申诉立案听证率65%以上,减刑假释听证率80%以上,裁判文书上网率50%以上,让审判在阳光下进行。推行绩效管理,定期讲评通报司法绩效情况,办案绩效记入法官业绩档案,并与奖惩挂钩。推行过错责任追究,重点评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群众反映强烈、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等案件,进行过错责任分析,对责任人员追究到位。
四、贯彻保障民生宗旨,践行司法为民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工作宗旨,思想上更加贴近群众感情,工作上更加贴近群众需求。调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的优势,借助“三调联动”,尽量运用调解方式解决基层矛盾。鼓励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协调,支持行政纠纷通过协调依法解决。化解信访难题。强化源头治理,通过提高案件质量、初信初访化解、延伸服务等措施,使信访总量下降20%。坚持院领导值班接访、跟踪督办制度,办案人员对案件质量负责到底,强化信访化解责任。对重大信访事项组织案件当事人听证,必要时邀请相关部门参加,将信访工作引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增加司法救助基金额度,依法减免诉讼费用,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开展便民服务。争创立案信访“双文明窗口”,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推行远程电子立案和人民法庭远程电子签章,方便基层偏远群众诉讼。完善“巡回办案”制度,广泛开展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便民司法服务。加强民意沟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跟踪回复网络意见、问卷调查、案件回访等方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满足群众合法诉求。
五、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升保障水平
高度关注基层,着力夯实基础。发挥人民法庭维稳便民功能,办案力量、工作经费、干部提拔任用向基层倾斜,市中院新进人员到人民法庭锻炼一年,基层法院新进人员尽量安排到人民法庭工作,形成重基层强基础的工作导向。加强执行工作联络站、巡回办案点建设,联合基层自治力量,把矛盾纠纷大量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快“两庭”建设进度,已经下达建设资金的人民法庭年内要全部建成,市中院、武陵法院审判法庭建设竣工验收。积极配合国家政法经费体制改革工作,争取资金支持,推进第二轮“两庭”建设。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进数字化法庭建设,推行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推广办公自动化应用,提高审判、执行和法院管理工作效率。
六、提升群众满意度,主动接受监督
法院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应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增强人大监督意识,完善接受监督的措施。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领导责任制、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制等工作机制,落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见面回复制度,走访人大代表,征求工作意见,加强沟通联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重要工作专项汇报制度,加强执行工作、《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等重大工作情况汇报,积极主动接受专项执法检查。继续办好《汇报专刊》,每季度向人大代表汇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案件庭审、听证,推进旁听庭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院形象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法院工作,参与重大案件回访和明查暗访。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本次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规范的司法行为,更廉明的司法作风,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为实现富民强市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