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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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邬文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1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五个一流工程”建设整体部署,开展“文化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案件19329件,结案率90.83%;办理各类执行案件3336件,结案率83.49%,标的额4.1亿元。其中,市中院审结各类案件4998件,结案率95.45%,办理执行案件110件,执结率80.29%;全市基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4331件,结案率 89.32%;共执结案件3226件,执结率83.68%。
全市法院共有18个集体、1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市中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法院、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反规避执行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社会公众评价排全省市州中院第4位,文晓桃法官被省政府记一等功。石门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该院马晓光法官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津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
服务发展作用凸显。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致力服务经济发展。市中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042件,各基层法院审结11919件。服务“项目建设年”活动,共审理房产、金融、股权、票据等经济纠纷案件1715件,知识产权案件16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企业创新发展。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津市法院获得知识产权案件一审管辖权。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征收补偿等涉农纠纷案件121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借贷合同等民间纠纷案件7683件,大力化解矛盾。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市中院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29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件;各基层法院审结584件,执结232件。积极参与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办结相关案件269件,促进了计生国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城市建设发展。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共办理征收拆迁案件176件,其中审理征收拆迁案件107件,执结征收拆迁非诉执行案件69件。市中院、武陵、鼎城、安乡、汉寿等法院依法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6件征收拆迁非诉执行案件依法强制执行,其余63件均通过做大量调解工作协商执行,为烟厂技改、“三馆三中心”建设、市城区干道改扩建、常岳高速、鼎城中联重科项目、安乡大道等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维护稳定扎实有效。充分发挥刑事打击和矛盾化解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市中院审结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38件,判处罪犯265人;各基层法院审结1878件,判处罪犯2841人。共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含死缓)99人。组织集中执行死刑活动2次。参与“五打三禁一建”、“秋季严打整治”等专项活动,审理杀人、抢劫、抢夺、盗窃、赌博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566件,审理涉黑、涉毒犯罪案件264件,促进平安常德建设;指导基层法院依法审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5件,对15名被告人全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审理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27件48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集中精力审理了王华军等25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的唐戈等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尼日利亚籍被告人齐博克.艾温斗走私毒品案等两起涉外刑事案,中国民航空管局某室原主任张通国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取得较好社会效果。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审理15类改革试点案件620件,提高量刑精细化和均衡度。严格职务犯罪量刑标准,规范缓、免刑适用范围。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办理减刑案件3511件、假释案件95件,审限内结案率、案件合格率、假释公开听证率均达到100%。化解涉诉信访矛盾。深入开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清理活动,上级交办的98件进京访积案已化解89件,9件依法呈报终结;189件到省信访积案已化解182件,化解率96.3%。鼎城、澧县、临澧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我市已成为全省涉诉到省、进京上访总量最少的市州之一。
为民司法措施有力。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宗旨,强化司法为民措施。坚持抓调解促和谐。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深入推进诉讼调解工作,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1.4%。在审理涉“紫河湾”楼盘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因施工纠纷无法交房,影响到100余户购房户权益,在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和人大代表的支持配合下,通过法院做大量调解工作,纠纷得以妥善解决。坚持抓攻坚促执行。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大胆运用威慑机制,曝光“黑名单”21人次,拘留罚款42人次,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35人次,采取强制审计措施、发出财产报告令等103起,执结规避执行案件208件,执结标的3258万元。反规避执行工作经验得到最高法院领导充分肯定,市中院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津市、临澧法院被评为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坚持抓救助促民生。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在政府的支持下,落实司法救助基金280万元,实际发放399人次268万元。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用480万元。
创新管理效果明显。更新工作理念,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开展司法建议。认真总结分析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5件,促进完善社会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巡回审判。到纠纷发生地开庭,借助基层组织力量就地调处矛盾,结案2325件,其中72%的基层矛盾得以调解解决。协助帮教矫正。邀请社区帮教人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庭审,提前制订帮教措施,实现假释与社区矫正工作无缝对接,避免脱管漏管。参与犯罪预防。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从轻判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5件118人。印发布告3000余份,送法进学校、进社区32场次,以案说法加强法制宣传,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
公正司法监管加强。强化案件质量意识,狠抓质效监管。以公开促公正。充分发挥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示范作用,认真落实“六公开”,推进“阳光司法”。邀请20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公众到法院参观、观摩庭审、与法官座谈,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推行裁判文书上网,上网率85%;实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加强对庭审活动的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2场,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选任人民陪审员376名,参审案件3682件。以管理求公正。引入流程管理软件对案件实行全程信息化监控,防止办案拖延;坚持案件质量全面评查、绩效每月讲评、季度通报、年终考核制度,加强案件质效监管;以司法绩效为主要指标建立执法档案,奖优罚劣,形成激励机制。全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居全省市州第3位。以监督保公正。加强审判监督,审理再审案件93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32件;加强审级监督,审结二审案件1093件,改判、发回重审247件;加强案件集体把关,审委会研究重大、疑难案件85件;将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分离,相互监督制约;实行涉案财产公开处置,随机委托中介机构评估、拍卖;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法官任职回避的规定,对全市法院应当任职回避的12名干警实行了“一方退出”;聘请29名法官形象监督员,对法官业内外活动进行监督。
队伍建设开创新局。以开展文化建设主题年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和司法廉政建设。突出党建带队建。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建法治湖南、湖南法院怎么办”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升服务大局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以庆祝建党90 周年活动为契机,开展主题征文、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唱红歌、参观革命圣地等活动,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突出学习强能力。组织134人次参加上级业务培训,自主组织培训400余人次;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司法警察大练兵和星级警队创建等活动,提升业务能力。公开招录、遴选干警56人,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突出文化抓管理。强化文化兴院的理念,加强法院管理文化、行为文化建设,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推广司法礼仪,创办《常德法官论坛》,张贴法谚警句,开辟文化长廊,组织院志编撰,法院文化内涵得到深化,司法行为更加规范。突出查处保廉洁。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重大事项报告、诫免谈话等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建立法官廉政档案,在各部门设置廉政监察员,市中院对55名干警实行轮岗交流,筑牢廉政防线。坚持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共调查违纪线索9条,查处违纪干警1人。
基础建设明显改观。市中院新审判办公大楼投入使用,大楼建设融入法治、科技、人文理念,12个大、中、小审判庭全部建成数字化法庭,建成监控、视频传输、远程提审等十多个信息化软件系统,办公软、硬件设施达到全省一流水平。武陵区法院新审判办公大楼即将投入使用。第二轮“两庭”建设22个人民法庭已建成20个,大部分基层法院配置了1~2个数字化法庭,桃源法院建成9个数字化法庭。新一轮“两庭”建设规划全面启动,7个审判法庭、19个人民法庭建设列入“十二五”规划,澧县、石门法院审判法庭建设进入实施阶段。
接受监督积极主动。认真落实监督法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规定,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交办案件。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5件代表建议,已办结3件,2件正在依法办理,并与代表见面回复。办结市人大常委会交转办案件37件。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寄送《汇报专刊》4000余份,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市政协领导和16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市中院工作,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决议情况以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积极参与“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紧扣“廉洁司法、行为正当”主题,开展了法制宣传一条街、廉政文化活动月、法官宣誓、典型推介、新闻发布等活动,组织问卷调查收集到意见、建议70余条,全面进行了整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00余人次参与旁听庭审、减刑假释听证70场。《人民法院报》以“监督铺路,公正提速”为题整版报道了全市法院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做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奋力进取、开拓创新,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全市法院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面对当前社会矛盾凸显、经济社会转型、司法需求增加的新形势,法院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司法能力有待提高。一些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以及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够强,案结事不了等现象依然存在;“执行难”状况虽有缓解,但未根本解决。司法作风有待改进。个别法官律己不严、行为失范、作风不实,存在司法不公、不廉现象,损害了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司法权威有待强化。崇尚法治、尊重司法的社会风气不浓,裁判权威不高,缠访、闹访、越级上访比较盛行;暴力抗法、冲击法院事件仍有发生;少数法官职业尊荣感下降,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司法基础有待夯实。一些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力量薄弱,人才流失严重,影响矛盾化解和基层稳固;基层“两庭”建设资金缺乏,办案条件有待改善。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关心支持下,努力加以解决。
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深化之年,是全面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建设“法治常德”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市法院“五个一流工程”建设的收官之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继续深化“五个一流工程”建设,开展法院“公正司法典型示范年”活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法治常德”建设,为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工作目标是:以争创全省优秀法院为载体,努力提升能动司法、民本司法、和谐司法和廉洁司法水平,全面建成全省一流法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以“法治常德”为统揽,服务发展大局。按照市委“法治常德”建设整体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职能作用。能动司法促进发展。继续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和工业园区建设,审理好与产业结构转型、招商引资、城乡协调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密切相关的案件。建立重点企业司法联系点制度,加强对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成长型企业的司法扶持。稳妥审理房地产案件,推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依法维护农民权益。坚持积极主动、审慎稳妥、依法处理、综合协调的原则,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审理好征收拆迁案件,促进城市科学发展。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严重暴力、涉赌涉毒、侵犯财产和黑恶势力犯罪;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稳妥审理群体性纠纷案件,维护稳定的发展环境。民本司法保障民生。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食品安全、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继续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决议的贯彻落实,深化“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加大反规避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完善执行快速反应、执行联动协作和信息发布威慑等机制,推进“执行难”问题有效解决。和谐司法化解矛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大力推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执行和解和行政协调;积极争取各界支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非诉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推动建立诉讼与非诉讼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以法院文化为主线,加强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法院文化的发展和繁荣,用法院文化引领法官司法理念更新、司法能力增强、司法作风转变和司法形象提升。加强政治建设。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民本意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基层协管力度,提升班子整体水平;加强法官心态建设,提高职业尊荣感,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加强能力建设。以学习型法院建设为载体,建立学习引导和激励机制,强化专项培训,组织法官论坛,力求学以致用;开展经验交流、业务比武、基层锻炼,实现实践强能,着力提高法官把握大局、依法办案、化解矛盾的能力。加强廉政建设。强化“五个严禁”、“十条禁令”、“四个一律”的约束作用,筑牢制度防线;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和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案件回访、明察暗访,加强违纪线索调查和违法责任追究,筑牢纪律防线,坚决查处司法不公、不廉行为,确保廉洁司法。
以职能延伸为手段,创新社会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协同参与的理念,积极探索参与社会管理的新途径。完善信访矛盾化解机制。通过畅通信访渠道、判后释疑、苗头排查,强化源头治理;通过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包案息访、司法救助等措施,解决合理诉求,化解突出矛盾;通过社会风险评估、完善终结机制、打击无理闹访,力促息诉罢访,减少社会对抗。完善社区矫正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假释和缓刑等非监禁刑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邀请监狱、社区及服刑人员家属参与假释案件审理,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落实帮教措施,实现对特殊人群“管得住”、“帮得上”、“教得好”的目标。完善立案窗口服务机制。以方便、快捷、人性化为目标打造立案文明服务窗口,搭建诉讼引导、诉前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信访接待“一站式”平台,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完善社会安全防控机制。以保障司法活动安全为重点,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法院安检设施建设,建立安全处突机制,杜绝冲击法庭、人犯脱逃等恶性事件发生;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庭的安保工作,加强警力配置和设施添置,确保法庭安全。完善虚拟社会管理机制。完善网络新闻发布、网络舆情监控、网络事件应对等制度,探索网上综合防控机制,实行规范引导、有效应对。
以公正高效为目标,狠抓审判管理。坚持管理、引导、监督并重,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积极开展“公正司法典型示范年”活动,确保司法公正。狠抓典型示范。组织开展公正司法“示范法院”、“示范庭局”、“示范法官”、“典型指导案例”等活动,明确公正司法的指导性标准,树立标杆,以点带面,整体提高。狠抓质效监管。试行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三级联网对接,对案件全程监管,杜绝超审限;坚持案件评查、讲评通报、考核奖惩、监督指导等机制,对涉诉信访、发回改判等案件重点评查,对违法审判和瑕疵案件实行责任倒查;发放随案监督卡接受当事人监督,形成内外结合、规范完善的案件质量监管体系。狠抓权力规范。继续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深化审判委员会改革,加强案件集体把关;加强涉案款物管理,规范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狠抓司法公开。深入推行“六公开”,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扩大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以公开促公正。
以“两庭”建设为抓手,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强基础、重应用、提效率”的理念,加大基础建设力度,为审判工作提供有效保障和服务。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积极争取支持,切实推进新一轮“两庭”建设项目的启动和实施,努力改善办案条件。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大建设投入,发挥信息化管理手段的作用,推行网上办公、庭审录音录像、远程提审和庭审网络直播,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积极创建“两型”建设示范单位。按照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总体要求,着力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机关,在全市“两型”社会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
以人民满意为追求,自觉接受监督。法院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法院的工作得益于监督,公正司法离不开监督。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走访、座谈等沟通联络机制,主动征求意见;完善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落实整改、见面回复制度,提高办理满意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备案、重要工作专项汇报制度,接受审查监督;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案件庭审、听证工作机制,推进听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发挥形象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加强司法民主;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提升司法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本次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推进“法治常德”建设,为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作出新的贡献!
附:有关用语说明
1.“五个一流工程”:2008年,市中院党组提出“实施五个一流工程,建成全省一流法院”的五年工作构想,即推进一流队伍、一流为民、一流绩效、一流管理、一流基础“五个一流工程”建设。
2.“文化建设年”:市中院党组提出2011年在全市法院开展“文化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3.“三项重点工作”:
4.“五打三禁一建”:2010年以来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打击盗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击地下六合彩、打击非法传销、打击严重危害经营管理秩序犯罪,禁毒、禁赌、禁黄,建立健全综合治理专业化体系”活动。
5.“秋季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查禁涉赌、涉毒犯罪,打击抢、盗、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为重点的专项行动。
6.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2011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的一项专项活动,要求人民法院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行措施,堵塞法律和制度漏洞,对规避执行行为进行反制和处罚,有效压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空间,推进案件顺利执行。
7.“五个严禁”: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8.“十条禁令”:市委政法委规定的全市政法干警在出入公共娱乐场所、工作时间饮酒、枪支、警车管理使用、运用强制措施、使用或处理涉案款物、接受请吃请玩等十个方面的禁止性规定。对违反禁令之一的,一律停职,并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9.“四个一律”: 2010年12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六公开”:
11.“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组织开展的强化司法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旨在运用各种有效监督形式,监督和支持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文明司法、规范司法。2011年活动的主题是“廉洁司法,行为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