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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法官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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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译萱  发布时间:2012-10-10 09:02:45 打印 字号: | |
  现在提倡建设法治社会,我认为法治不仅仅是一种治国方略,更是一种精神的高追求。中国传统社会强调“无讼”,法制现代化是从西方开始的,法治建设的复杂性、艰巨性,决定了中国的法律人只能在新与旧、中与西的冲突中艰难起步,在法治道路上艰辛迈进,而我从未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失去信心,始终坚信它的到来。因为坚信,所以血性,总是对真理、正义、自由、博爱有追求之志,对国家民族命运有关切之情,对乡亲百姓有怜爱之心,心中时常勾勒那寥廓而深邃、庄严又圣洁的星空,幻想富饶而有序、祥和美如画的生活场景,那是多么激人奋进、令人神往。

  很小的时候,我希望将来能当一名律师,律师在庭上舌辩群雄的场面很是威风,后来到了法院工作,成了一名书记员,又渴望能够当一名法官,并坚信自己能够惩恶扬善,弘扬正义,还憧憬了一些列壮举。但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记得去年独自承办第一件案子时,内心充满期待、些许紧张和惶恐,后来在领导、同事们的鼓励帮助下,大部分案件调解结案,内心又有了丝丝坦然、淡定,但同时也出现了些许倦意,因为我发现很多时候坐在审判席时,无从感受到法官的八面威风,为了案件的调解,法官经常分头多次多方做工作,就如买卖市场的牛经纪,讨价还价,毫无威严可言。我从中感受到了成长,更多地却是感受到危机。人总是对新鲜事物具有强烈的兴趣,而一旦从事反复工作太久,就会觉得兴趣不再那么强烈,直至厌烦、麻木,我为这种内心状态感到了担忧。

  但通过近日一次规模较大的观摩开庭,我认为之前的认识肤浅了,这种感受缘于此次庭审的过程和结果。该案原告李某诉被告王某、王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基本案情是王某购买了王某某的树木,王某请李某等人为其砍树,砍树期间,王某某为王某等免费料理中饭,砍树第二天的中饭间,王某某对在场的王某、李某等人提出帮忙砍倒堰边两棵桑树的请求,王某无明示,李某事后将树砍倒并受伤,形成纠纷。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出现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案件应定性为义务帮工,有人认为这属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原告伤情较为严重,家庭经济很困难,王某认为与己无关,不愿赔偿,而王某某家里同年失去两位亲人,无力赔偿。对于这样一个看似简单,实际法律关系复杂的民事案件,我们并未简单定性,草下结论,主管副院长王少彬、庭长程春华在该案中表现出的严谨与责任心,以及对情与法的合理调配,令人佩服。

  9月12日的下午,天下着雨,王院长、程庭长等人前往事发地点调查,并再次找到当时在场的唯一证人核实情况。至开庭当日,旁听席座无虚席,因庭审活动没能在半日内完成,事后有多位旁听的朋友向我咨询处理结果,我知道,他们除了关心当事人程序方面权利的保障外,更关心的是案件结果,当我告知案件通过院领导、合议庭成员的努力,做了大量工作后调解结案,他们的回答令我泛起阵阵感动,“当事人都是相邻相亲的,调解结案好”、“农村这类案件很多,我们身为基层工作人员,旁听这样的案件很有意义”、“通过旁听庭审,才知道审判工作如此严谨、规范,当法官真不容易”……那日虽然给旁听人员留下些许遗憾,但案件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令人满意的。

  回想开庭的那天中午,王院长、程庭长、陪审员及其他所有庭员,为了防止当事人矛盾激化,为了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牺牲休息时间,吃完饭就开始不厌其烦地做调解工作,直至当事人的心情归于平静,以至于能理性的看待自己的责任,经过数轮回的调解,从最初原告分文不让、被告分文不出到当事人的互相体谅、互相让步,争议在逐步缩小,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这期间的工作只需用三言两语就能描述完毕,可工作的难度很大,过程相当艰难,否则难以达到极佳的效果。

  眼看当日一幕幕工作情景,心中颇有感概,我为之前存在的那份倦意感到羞愧,作为一名步入审判岗位不久的新兵,看到工作近二十年、三十年的前辈对当事人充满耐心和温情,善于抓住民事纠纷处理的实质,找准突破口,打破僵局,寻找最佳处理办法。领导始终和我们在一起坚持不懈地工作,所表现出的强烈工作责任心令我感动,我还有什么理由去轻视和倦怠这份意义非凡的工作呢?我发现只要能一次次深刻地检讨总结自己,总可以得到提高,这是令我感到庆幸的一个好习惯。

  俗话说“花开有期”,时间虽然年轻着,岁月却总会老去,花儿不会永久绽放,它有待放、绽放、怒放和枯萎几个时期,法治社会建设刚成雏形,需要一代代人长时期的努力和付出,我们正在成长着,更需要吸收很多成长的养分,我想前辈的工作经验、精神,书本的知识、社会的发展变化都是需要我们静心好好学习的。温总理曾说过“仰望星空”的接力棒必然要通过年轻人的手一代代传承,而我们更应该要做的是“脚踏实地”,求真务实,身体力行,扎扎实实地从奠基的实事做起。

  民事法官将长时期重复处理着相似的民间纷争,永远都不会八面威风,不会扯高气昂,也无法获得巨大的物质财富,但作为有自己坚持的法律人,肩负着法治国家建设的重任,无不有责任和义务传承好法治的接力棒。我想我们只有修身养性,淡定着向前,时刻坚持自己心中的那个梦,充分掌握当前有效的法律规范,结合本地的风土人情,充分发挥法官的智慧,更好地协调处理好老百姓间的那些事就是头等大事。
来源:桃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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