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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重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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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覃 敏  发布时间:2012-10-25 09:45:28 打印 字号: | |
  “潘姨,祝您重阳节快乐!”“任伯,祝您重阳节快乐!”“覃法官,谢谢你!感谢你帮我讨回欠款。这是你送给我最好的节日礼物!”潘姨手捧一叠现金激动地说。“覃法官,谢谢你!感谢你帮我解决纠纷,了却心愿。这是你送给我最好的节日礼物!”任伯紧紧握着我的手说。“感谢你们的理解与支持!”我轻松地笑着说。

  今天是重阳节,我上午开庭审理原告潘某诉被告任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潘某今年65岁,任某今年68岁。二人经人介绍相识。潘某有几万元债权收不回,任某经多方努力帮潘某收回了债权。为了表示感谢,2011年6月,潘某借给任某二万元,约定借期六个月。到期后,任某未偿还。今年,潘某去任某家催讨本金及利息,任某认为不应偿还利息,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打架,经当地公安派出所调解多次未果。潘某无奈,只得起诉到法院,要求任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今天上午8时,原、被告一见面就对骂,双方亲友也起哄。我急忙将原告请进办公室,告知合同法的规定,民间借贷对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借款期限内没有利息;但约定了借款期限的,可主张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所以原告诉请的利息过高,法律只部分支持。经过耐心解释,原告的期望值降低了。随后,我又将被告请进办公室,被告见了原告就指着她的脸骂:“你不识好歹,你要钱不要脸!”我劝双方冷静,被告气鼓鼓的说:“覃法官,你不知道,我无法冷静,我给她讨债,我出了多少力,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气。她没有给我任何报酬。我借她二万元钱,她竟然还要利息!你说,她怎么能这样?”原告立即站起来准备开战,我示意原告保持沉默,让被告发泄情绪。等被告讲完了,我端给被告一杯水,“您喝点水再讲吧。”“我讲完了。”被告气愤地说。我说:“今天是重阳节,首先祝你们节日快乐!其次,因为你们是朋友,大家和为贵,情义值千金。原告,在利息方面能不能让点?”原告说:“那就按法律规定的算。”“利息一分都没有!”被告狠狠地说。我把原告请到另一间办公室,从友情考虑,问她能不能再让点利息?原告说:“我并不在乎钱,只是他的方式不对。覃法官,我看你的面子,我不要利息了,只要他还二万元本金。”我将原告意见转达给被告,被告说:“覃法官,我不是没有钱还,我是有气。我马上给她取二万元来,你等我。”10多分钟后,被告拿着二万元交给我,我制作调解笔录后,双方签字并履行完毕。

  目送二位老人离去,我不由感叹:金钱不是万能的。愿天下老人晚年幸康。
来源:澧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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