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如白驹过隙匆匆而过,转眼间我已在漆河派出法庭度过了一年多的时光。回首当下,法官工作对于我来说不仅是角色上的转变,更是一种新的人生历练。每当我坐上审判席,都能体会到“人民法官”这个称谓赋予我的责任。我深知:法官不仅要有要有良知、有能力、有操守、有智慧,最根本的是要学会倾听。
法官代表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承载着裁决社会矛盾、定纷止争的神圣任务,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法官职业的特殊性不仅要求他学会倾听,而且还要善于倾听,因为法院是主持公平、公正、公道的最后一道屏障。因此,善于倾听是法官应当履行的一项司法义务,也是法官应当具备的一种司法能力。
倾听是沟通的开始,法官不能居高临下的询问,因为这样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反感情绪,也忽略了沟通的双向性。所以倾听首先要以平等、恭敬、尊重的心态去进行,要知道倾听不仅用耳,更要用心。在当事人面前不摆架子,耐心地倾听,并适当地表示一下理解和同情,不仅可以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距离,更有利于了解案情及当事人的真正意图。尤其是在调解过程中,善于倾听能赢得当事人的好感和信任,进而成为实现调解、案结事了的重要突破口。一般当事人到法院之前,双方之间都是多次交锋、协商未果,往往积怨较深,办理起来十分棘手。唯有懂得倾听,交心谈心,才能让当事人向你敞开心扉的诉说,你才能深入其内心,了解其意愿,把握其诉求,从而寻找到一个双方更能接受的方案。
倾听是对别人的一种无言的尊重,它体现了法官高超的办案艺术,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深化了司法为民在群众中的内心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