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诉李某买卖合同纠纷(鱼饲料买卖)一案判决书已经生效快一年,原告虽然已经申请执行,但由于一直苦于找不到被执行人下落而没有拿到饲料款,田某到我们法庭也来过多次,但知道在找不到被执行人下落的情况下我们也没办法执行,因为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各个银行也查过他的账户,均一无所获。
前几天田某再次来到法庭,我们以为他找到了李某下落,但田某说李某一直没有回来过,今年过年也没有回来。过了不久,就在我们心情沉重之时,田某无意间说了一句话,“他养鱼亏本后说过要去长沙县种菜的,现在这么久没回来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去了”。当事人无意间的一句话却引起了庭长的重视,考虑到此案执行一直毫无进展,庭长思虑片刻后决定派人去长沙县碰碰运气,看是否找得到李某,但也给田某“打了预防针”,不要抱很大期望,因为即使李某真在长沙县,偌大的长沙县要找到李某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可田某还是很心喜,脸上露出了笑容,连忙说着谢谢。
经过网上查询,黄兴镇、榔梨镇、黄花镇是长沙县的主要蔬菜种植基地,而且三镇彼此相邻,找起来也比较方便,首先就去这三个镇。现在我们庭里只有四民干警,事务繁忙,所以到长沙县找被执行人李某只能派一名干警去,找不到就回,找到了如果需要就再派人过去,就在我想着谁去合适之时庭长就已经把此任务交给了我,我顿时倍感压力,因为我才工作不久,出去办事少,不多的几次也是跟着庭长一起去的,这次得一个人去偌大的长沙县找被执行人,心里特没底,感觉似乎不可能。精明的庭长看出了我的神情,所以鼓励我说没事的,不要有压力,找不到没关系,尽人事,用心了就好。
由于第二天上午还有一个庭开,所以我第二天中午才踏上去往长沙县的征程,田某心急当天一个人就先去了。津市市至长沙县的大巴车经过五小时的颠簸,到长沙县已经是傍晚,我在路旁的快餐店打了一个盒饭,找了一个招待所住了下来,跟田某联系好第二天见面的地点后就睡了。
雨后的清晨,虽已是初春,但长沙的天空并没有一丝暖意,我与田某坐上去黄花镇的公共汽车,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来到了黄花镇,下车后就往镇郊赶,因为我们要找的人他可能在种菜,所以菜园就成了我们寻找的目标,可是三个镇的菜园那是有多大,我也不知道。我们来到第一个菜农聚居点,向他们询问是否有一个常德叫李某的菜农在这边种菜,不出意外,他们说没有,这边没有一个是常德的。我们接连走了好多个菜农聚居点,都说不认识李某,黄花镇的菜园基本上都被我们走完了,望着满是黄泥的鞋,就在我们打算离开去榔梨镇的时候,有一个年约五十岁的伯伯叫住了我的脚步,问我们是什么人,找李某有何事?我顿时以为他认识李某,表明身份与事因后问他是否认识,他说他不认识,但他告诉我他们在这里种菜的菜农大多都在当地派出所办了暂住证,见我们是找人办“正经事儿”的,所以就给我们提供了这个信息,但不知道能否帮助得到我。我连忙谢谢他,给我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线索,这似乎也让我看到了一丝希望。拿出手机一看,十一点四十分,我们在黄兴镇的菜园行进了将近四个小时,平时缺少锻炼的我此时已经感觉到腿脚的酸痛,但为了能找到被执行人,我加快了脚步,往黄兴镇的派出所奔去。十二点十分,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午餐,知道我的来意看了我的工作证后,他们很热心的帮我在黄兴镇办理暂住证人员的名单库里查询,但没有找到李某的信息,希望的心又一次跌落。
在街头吃了一个便餐后继续坐上了去榔梨镇的公共汽车。“苦心人,天不负”,在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查到了我们要找的李某的下落,李某办过暂住证,但他的暂住证是在黄花镇办的,虽然这里显示李某的暂住地址是黄花镇,但具体地址没有显示,得去黄花镇派出所查询。虽然还要辗转下一站,但事情算是有了重大进展,我们要尽早找到李某,所以立马又赶往黄花镇,在派出所我们查询到了李某的具体地址,我记下地址后走出派出所,得想想怎么找到这个地方,抬头就看到街头的摩托车出租司机,我知道他们对这个镇的每一个角落肯定都乱熟于心,这下就只能靠他们了。在摩的的带领下,到了我们查到的地点,但这个地点是一望无边的菜园,菜农分散着住,所以还是得向先前那样挨家挨户的询问,只是这回比较幸运,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就找到了李某的住处,用木材做支撑,塑料纸包围四周,屋顶是雨布,这就是李某的简易房屋。但李某不在家,只有他老婆王某在,几句寒暄后王某知道了我的来意,说这是他老公的事情,现在他不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又一番交谈后王某答应帮我联系李某,李某知道我来后情绪激动,说今天他很晚才会回来,叫我不要等他了,他是不会给钱的,因为田某卖的饲料是假的,导致他养的鱼亏了本,他都还没找田某赔偿田某反倒还向他要饲料款来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接着就挂掉了电话。
被执行人是找到了,但拒绝履行判决,当事人是李某,看着李某的态度,王某对此事一般也很难做得了主了,所以这时候事情就陷入了僵局,此时已是下午三点五十五分,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却对此束手无策。我感觉现在还是要从王某着手,了解一下王某的想法,一阵交谈后,王某对我也不再有排斥心理,而且一句“田某是否可以减少一点”让我意识到机会的到来,王某对此事肯定是自己可以做主才问我饲料款是否可以适当减少。她说他们确实是养鱼亏本了,不然现在也不会到这里来种菜,现在也只是勉强为生,根本赚不到什么钱,你们看看我们住的地方就知道我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了解到王某的想法与被执行人现在生活的难处后,我立即把工作的对象转向了田某,田某开始也比较坚硬,不愿作出让步,但我语重心长的给他讲述被执行人现在的实际情况,今天这么好的机会最好把此事做个了结。田某看到王某的诚意以及我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后,同意适当减少。几番交涉后,可能是由于我诚恳努力的工作态度感动了田某与王某,8800元的饲料款减少到7000元(基本上是减去了利润),王某从床头拿出本计划买化肥和菜种的4000元,另外向三个邻居借了3000元共7000元交给田某。此刻彻底的案结事了人和,书面手续办完已是下午五时许,长沙汽车西站六点四十分还有到津市市的大巴车,一天的工作,到此结束,晚上十时三十分到达新洲法庭。
对于此案的办结,出发之前,申请人、庭长、我自己都没有抱太大期望,但事在人为,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辗转于长沙县的各个乡镇,行走在田间地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职责,维护了法院判决和法律的尊严;此案的办结同时也告诉了我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察言观色的重要性,从当事人的言行举止、字里行间要能分析出可能含有的解决问题的关键信息,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加强这方面的学习与积累,时刻铭记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面对纷繁复杂的工作,利用娴熟的交际能力,运用卓识的智慧与坚韧的毅力攻坚克难,使自己成为一名业务精湛,工作能力突出,人民满意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