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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爱无声
——一位基层老法官的爱民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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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橙程 黎丹  发布时间:2013-03-27 15:03:56 打印 字号: | |
  提到汉寿县蒋家嘴法庭的刘法官,当地人没有不认识的。都说刘法官不仅仅是法官,更是亲人。今年已经59 岁的老法官刘友先从事法院审判工作已经有三十余年,在这方热土上,他从意气风发的少年辛劳到了满头华发的暮年。在这漫长的法院工作生涯里,他审判了无数个案件,帮助、接济了众多的当事人及家属,以他的实际行动书写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博爱篇章。

  2012年上半年的一天,龙潭桥乡文武桥村年约七十岁的余某到蒋家嘴法庭找到刘友先,当时正值午休时间,老余向刘友先诉说其儿媳不对他履行赡养义务,自己老无所依。说到动情处,老泪纵横。看到老余,想到自己的老父亲,刘友先心里隐隐作疼。他当即打电话给了文武桥村的村支部书记,向书记了解老余家的相关情况,随后又联系上了老余儿媳张某,在电话中刘友先对张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语重心长的一番话让张某受到很大的触动,同意将公公接回家中赡养。临走时,听说老余连早饭都没有吃,他不容分说的拉着老余在法庭对面餐馆点了两份快餐,将自己碗里的肉全都拨给老余。二人边吃边聊起了家常,听老余说来法庭的20元车费都是向邻居借的,他立刻从口袋里掏出40块钱,硬塞给老余,叮嘱老余坐车回家后将所借邻居20元车费归还。老余逢人便说:“刘法官是天下少有的好人哪,他待我就当是亲生父亲一样好!”

  对于刘友先而言,这样的事情不胜枚举,他总是说:“看到经济条件艰苦的当事人,我口袋里只要有钱,就总是忍不住要拿出来贴补他们,尽管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但我心安。”

  2012年,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太子庙法庭委托刘友先送达诉状副本。来到蒋家嘴镇北区居委会的被告家中,受送达人汤某不在家,其家庭条件十分艰苦,只有年迈的父亲卧病在床。在跟汤某父亲聊天过程中,得知汤某常年在外做生意,因经营不善,欠下巨债,如今没有能力赡养父亲。看到老人晚景凄凉,他又习惯性的掏出200元悄悄的放在汤某父亲的床头就离开了。

  因为生就一副菩萨心肠,在办案的过程中,刘友先除了法官身份之外,还临时充当了众多的角色,他是当事人最敬爱的好兄弟,最贴心的好儿子,是老百姓最信任的保护神,有他的地方就有温暖,有他的地方就充满着爱。

  在夏某与贾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刘友先去月明潭乡送达诉状副本。来到被告贾某家中,其妻夏某在蒋家嘴镇开餐馆,整天忙碌不堪,无暇顾家,贾当时也不在家,只有其双目失明的老父因患重感冒卧病在床,无人照料。他想:老人身体弱,病了不能拖,必须马上送医院!赶忙打电话叫来当地开“慢慢游”的朋友,与朋友一起将贾父送到了月明潭乡卫生院输液治疗,还替贾父在卫生院支付了200多元医药费。事后贾某得知这一情况,感动得大哭了一场,多次找到刘友先,提着鸡鸭鱼肉,揣着现金非要重谢不可,每次都被婉拒。刘友先说:“兄弟,都是为人子女的人,只要是我能帮得到的,就一定会出手。你父亲双目失明,随时需要人在身边照顾,以后你再不能把他一个人留在家里了。”这发自肺腑的话语,让铁骨铮铮的贾某又一次泪流满面。回去后他对亲朋邻里说:“我今天又多了一个哥哥,他就是蒋家嘴法庭的刘法官,我要跟他做一辈子的兄弟!”

  身为基层法官,在百姓眼里还是很有些份量的。可刘友先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他说:“我是农民的儿子,到哪里都不能忘了自己的根。只要有利于老百姓的事,我就乐意去干。”

  在张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刘友先与同事冒着酷暑去军山铺镇的一个村子送达副本,被告王某不在家,邻居告诉他王某在地里劳作,可能一时半会回不来。夏天的天气说变就变,在等候王某回家的时候,突然下起暴雨来,当时正值农村一年一度的“双抢”,王某家的禾场上晒了满满一院子的稻谷,眼看着雨越下越大,稻谷要是被打湿损失就大了。他拿起收稻谷的板楸奋力将稻谷收拢,最后找了一块塑料膜将收拢的稻谷全部盖好。等到雨慢慢小了,满脸焦急的王某才匆匆赶回家里,看到禾场的稻谷被塑料薄膜遮盖得妥妥当当,一点也没被淋湿,而一旁身着制服的刘友先手里还拿着收谷的板楸,已经被淋成了落汤鸡,王某感动地说:“这可怎么好啊法官,你一身都湿透了,快进屋来,我给你熬碗姜汤喝!”刘友先笑着说:“你看我这身体,棒得很呢,这点雨算什么。只要不把谷淋湿了就好,哈哈哈!”

  2013年的一天,刘友先又要下乡送几个案件的诉状副本,这天的行程安排得较满。路过一户人家的时候他停了下来,走进屋子,一个大约30来岁眉眼长得极为周正的男子正侧卧在床,消瘦的手臂支撑着脑袋,看到刘友先后,这名男子显得十分激动。原来该男子朱某是个80后,高中毕业后一直做泥瓦匠,2006年受雇帮人修建房屋时从三楼摔下受伤,造成颈四肢瘫,肌力0-1级,为一级伤残。妻子在他受伤后起诉要求离婚,还要求将婚生女带走。刘友先了解到婚生女是他唯一的精神支柱,若婚生女离开,他的精神很可能彻底崩溃,从而失去生活下去的勇气。后经过反复做工作,朱某妻子同意让婚生女跟随朱某共同生活,由朱某的母亲抚养,朱某妻子承担抚养费。这样人性化的调解,让朱某对刘法官一直心存感激。见刘法官来看望,朱某强撑着让父亲把他扶着靠在床垫上,招呼着家人倒茶。看到床前摆着一台电脑,刘友先又鼓励他尝试着利用互联网做点事,为了自己和家人一定要鼓足勇气好好生活下去。临走,刘友先硬塞给了他两百元钱,一番推辞之后,朱某满含热泪收下了。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在老法官刘友先的生活里,这样的举动随处可见。作为一名最基层的乡村法官,他并不富有,甚至可以说很清贫。然而,面对着一个个家徒四壁、穷困潦倒的当事人,面对着一双双黯然伤神、充满绝望的眼睛,他一次又一次毫不犹豫的伸出援手慷慨解囊,一回又一回将温暖送到需要帮助的人身边,他送去的何止是区区几百元钱哪,那是对百姓的至爱,那是对人民的至诚!没有一句豪言壮语,没有太多不凡业绩,就因为他是人民的儿子,他用满腔的爱心、满怀的深情书写出人间大爱!
来源:汉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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