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久万,1968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1992年参加工作,1993年调入汉寿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汉寿县人民法院蒋家嘴法庭庭长。
人 自2002年以来他一直工作在基层法庭,担任法庭庭长期间除主持全面工作外,每年审结案件都在百件以上。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连续十年被评为五星政法干警,多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自2009年起连续三年受县政府嘉奖,2011年被县政府记三等功,2012年被评为汉寿县“十佳文明执法标兵”。其所在的蒋家嘴法庭年年被评为院先进单位,2012年被常德市政法委评为“全市人民满意基层单位”。
群众利益无小事 耐心真诚化纠纷
“真诚对待当事人,是调解工作的基础。”这是叶久万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的原则。他认为,农村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以婚姻家庭、侵权纠纷、邻里纠纷案件居多,案子虽小,却不能简简单单地一判了之,如果处理不当,将有可能导致亲情破裂,怨恨增加,邻里成仇,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转化为刑事案件,影响稳定。为了妥善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叶久万总是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认真了解案情,将心比心,情理法兼顾,巧妙地化解矛盾,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都当作大事来对待。通过不断地实践,他逐渐琢磨出了“因案制宜,找准切入点”、“注重实情,用心调解”、“多管齐下,共促调解”等一套有自身特色的调解方法。
如在原告朱某诉被告刘某离婚纠纷案件中,原、被告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被告经常打牌赌博,彻夜不归,不但不将自己的工资用于家用,反而变本加厉,把家中值钱的东西悉数变卖作为赌资,妻子及亲戚朋友多次劝说于事无补,夫妻关系日益僵化,甚至在妻子分娩坐月子期间也彻夜不归。2011年2月,被告为躲避赌博欠下的高利贷,离家外出。朱某伤心透顶,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与刘某离婚。叶久万在与原告谈话中,发现原告多次说道她们感情基础蛮好,孩子只有几个月大,若非被告好赌,她是不会提出离婚的。这桩婚姻还有挽救的可能,解铃还须系铃人,叶久万找到被告,告知只要他改掉赌博恶习,原告是有可能谅解他的。被告对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悔恨不已,向原告承诺,今后一定好好工作、好好做人,戒除赌瘾。为表决心,被告持竟拿摩托车钥匙链猛砸食指。原告原谅被告,并撤回起诉,一段濒临破裂的婚姻得以拯救。
定纷止争解民难 法情兼顾促共赢
叶久万认为法院不仅是讲法也是讲情理的地方,法官的使命和职责就是定纷止争,一个只会坐堂判案的法官不是好法官,案结事了人和才是一个好法官的应有之为。叶久万如此想,办案中也是如此做的。一起确认渔湖承包合同无效纠纷案件中,原告彭某、被告王某均系汉寿县龙潭桥乡某村村民。原告彭某自2001年起一直承包该村所有的“大鲁家汊湖”进行养殖,与村委会约定承包期满后,村委会若继续发包,原告享有优先承包权。然而村委会却于2011年9月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将“大鲁家汊”湖的承包经营权发包给了被告王某,并签订承包合同。同年农历腊月24日,村委会以原合同的承包期限届满为由,通知原告交还“大鲁家汊湖”,并提起诉讼。原告以被告非法招、投标,原告未享受“大鲁家汊湖”的优先承包权为由,拒不交还,并以二被告签订的《农村专业承包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系无效合同,侵害其合法权益为由,亦诉至法院。彭、王两家均系当地的大家族,案件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引起家族之间的争斗,演化为群体性事件。案结不是目的,事了人和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为妥善处理好案子,叶久万多次到村里走访、调查,决定借助彭、王两大家族中位高言重的老族长、乡、村威望较高的老党员、老干部,请他们出面做彭、王二人的工作,并建议村里在上述人员都参与的情况下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通报诉讼情况。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之下,彭、王二人握手言欢,村委会同意在不增加承包款的情况下,延长两年承包期,原告彭某经营14年之后,交由被告王某经营8年,承包款由彭某与王某按比例支付。
公正司法不循情 清正廉洁严律己
从事审判工作十几年来,叶久万审结的案件不下千起,工作中,他也曾遇到熟人向他“说情、打招呼”要求予以照顾,当事人向他赠送礼品、购物卡或红包的情况,但叶久万始终坚持恪守人民法官的行为准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构筑起清正廉洁的防腐墙。
在审理因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两起连环诉讼案件中,叶久万同志将二案合并审理并成功将案件调解,既是原告又是被告的赵某为了表示感谢,签收调解书之后,从随身携带的手提包中拿出一个红包,执意塞给叶久万,叶久万推阻着“你的心情我理解,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我的工作就是为人民解难,若我收下你的红包,那我不就辜负了你们的期望么”。赵某听着,眼睛湿润了“我一直以为在这个社会上不送礼什么事都办不成,现在看来真的是错了。”
勤学好问强自身 勇于探索勤创新
隔行如隔山,对于学财务出身的叶久万来说,成为一名法官这条道路甚是艰难。然而,好学勤奋的他却走了过来。他参加法律专业本科函授学习,购买了大量的法律书籍自学,虚心向同事们请教,逐渐成长为业务骨干。他深知“业精于勤荒于嬉”的道理,作为一名法官,如果不坚持“终身学习”,及时更新知识,是难以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的。他利用工作之余,认真研读新的法律法规,学习法律专家与学者对法律规定的解读。对具体的案件把握不准时,虚心向领导、同事学习,并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上网查询相关案例,避免出现差错。在他的带动下,其所在庭室学习之风日盛,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探索,勤于创新,2012年汉寿法院首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书就由该庭发出。
乐于奉献扎基层 心怀责任显公心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很辛苦,在法庭工作的法官更辛苦,但带着对乡村土地和农民朋友的深厚情谊,叶久万一干就是12年。为了充分发挥法庭职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他一心扑在了工作上。他习惯了在鸡毛蒜皮的家长里短中调处婆媳纠纷,在田间地头化解乡邻间的土地、用水纠纷,辖区群众的信赖激励他奋勇向前。
他深信,只有群众知法、懂法,才会守法,才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才会树立法律的威严。作为一位人民法官,这是他的责任,也是他的追求。他坚持带领庭里的同志们下村组、到社区、进厂矿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和法制宣传工作,以辛勤的付出赢得了辖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叶久万用自己一颗对工作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审判事业负责的心,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最好地诠释了司法为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