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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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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汤梓龙  发布时间:2013-04-22 18:53:56 打印 字号: | |
  2013年4月18日上午,阴天,小雨。我在大堰??法庭书记员办公室一本一本地装卷,赖庭长走过来说要去大堰??镇政府一趟,筹备“联村居创满意”工作,目的是要和当地政府领导接洽,了解??市几个社区居委会的情况。在镇政府办公室座谈了一会儿后,决定下乡走访,出门的时候已经下起了暴雨。

  刚回法庭,便看到了执行局的警车开到庭院来,曾哥、毛哥、李哥三人是为了??市汉东村一个农户家庭的离婚案来执行的。这次执行便是我们的第一次“联村”对象,九个人,两辆车,在雨中稳稳地驶向汉东村居委会。来到居委会办公院子时,雨已经停了,院里站着一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一身火红色花长衫,黑色西裤,黑色皮鞋,她便是此次执行案件的申请人,稍微说明了情况后,就跟随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住的地方驶去。

  一条铺满砂石的泥巴小路,被雨水冲刷后显得很凌乱,只有一车宽,两边是水田,一位农民正坐在很简单的机械播种机上耕地。行了将近十来分钟,看到一宗二层小平房前站着一位又黑又矮,瘦骨嶙峋的老人,衣着破旧,套鞋上布满了刚从田里带回来的泥巴。

  此次执行案件的当事人都没在家,来的都是双方的父母,原来我之前看见的“老人”便是被执行人的父亲,今年只有四十来岁,和先前的中年妇女比起来,显然会有一种视觉冲击。“老人”的爱人从里屋走了出来,也是一双布满泥巴的套鞋和破旧的衣衫。

  老两口搬来几把椅子,我们围成一圈坐下。

  事情是这样的,本案的“男女主角”是一对二十五六岁的年轻夫妇,两人婚后长期在异地务工,男方(原告)怀疑女方(被告)在务工期间与其他异性有染,双方便产生裂隙。后因女方父亲纠集社会青年闯入男方父母家中砸东西、打人,导致关系彻底破裂,起诉到法院来请求判决离婚。一审法院最终判决原、被告离婚,家中仅有的一些家具归女方所有,此次前去,便是对这些家具进行处理。

  在交谈的过程中,老两口情绪很激动,一直在强调打人的事情,要求赔钱,认为判决内容中并没有对打人事情进行处理,认为政府不管,法院不公。我们的沟通显得非常艰难,耗费了两个多小时,此时已到了中午12点半,天依旧阴沉。

  我们的工作人员耐心地解释着法律关系,告诉老两口解决问题的正当途径,打人的问题应当另行起诉,起诉离婚解决的是当事人的婚姻问题,可是“老人”觉得诉讼费的负担过重,承担能力有限,之前上诉了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行为才显得异常过激。在当地村支书和我们法院干警一同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后,老两口也明白了应当理性地解决问题,决定等当事人回来后再进行处理。

  此次下访,我深刻体会到法律宣传的重要性,当地农民法律水平有限,无法选择解决问题的正当途径,也正是因为不知道法律程序,才增加了诉讼成本,在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后越发显得情绪激动,问题没有解决,矛盾却在激化。

  法院干警下访进行法律宣传,虽然比较辛苦,又增加了工作量,但却是在为老百姓解决问题,减少负担。我相信,我们在用心工作的同时,他们也能够感受到我们的真诚。
来源:澧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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