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户是石漳县的一类特殊群体,我所工作的法庭蒙泉法庭所辖区域内生活着一大批移民户,在他们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中,也免不了会产生各类矛盾纠纷,如何处理好涉移民群体的纠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是我们法庭的重要责任。回顾这两年我所办理的涉移民户的民事案件,有这么一件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的体会是,无论是移民纠纷也好,还是其他民商事纠纷也好,都不遗余力,尽心尽力地进行化解。
2012年3月的一天,移民户唐某(女)右手拿着一纸诉状,左手吊着绷带,哭诉着来到了蒙泉法庭。见这情形,我一边招呼唐某坐下,一边安抚她的情绪,耐心倾听她的诉说,从她的一通哭诉中,我大概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现居住在蒙泉镇保宁桥村的胡家三兄弟系皂市水库移民户。原来唐某与丈夫胡老二5年前同丈夫的亲哥哥胡老大、弟弟胡老三一同移民到现在的村子生活,并且三家为了在异地生活能够有个照应,所修建的房子都是相邻而建。在此之前,几家人都是相安无事,和睦相处。
就在三兄弟建好房子后的2011年3月27日,胡老大便要在自家屋前砌上围墙,只留一条小路供老二和老三通行。胡老大的砌墙行为引起胡老二家不满,胡老二认为胡老大强占了屋前小路,给自家出门通行造成不便。
胡老二妻子唐某在胡老大一家人砌围墙时,上前阻挠,双方由开始的口舌之争引发拳脚厮打。胡老大之子胡明在与唐某扭打过程中致唐某左小臂桡骨骨折,玖级伤残。受伤后,唐某为此共花去医药费1.3万余元。
事情发生后,兄弟两家视如仇敌,当地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等组织多次调解未果,胡老大不愿意赔偿一分钱给唐某。最后唐某放话说,如果法庭这次不能帮她把事情处理好,她就把胡老大家的给房子烧了。
听完唐某的一通话,我意识到这又是一起不简单的案件,需要我们去做大量的工作。安抚唐某之后,为她办理了立案手续,并承诺一定会公正办案,对案件有一个妥善的处理。
为了及时处理好唐某与胡老大的纠纷,第二天一早,在村干部的引道下,我和其他两名干警到胡老大家了解情况。胡老大见法庭来人了,把我们当成了唐某的“帮凶”,一边数落唐某的不是,一边要我们少管他们的闲事。
面对胡老大“冷、硬、横”,我们仍是耐心地听着,微笑着跟他宣讲法律,最后他终于同意到法庭去处理。
唐某在起诉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主张各项赔偿损失总额为5万余元。如此高额的赔偿主张,如果开庭判决,唐某很可能会获得较高金额的支持,但是对胡老大一家来说肯定难以接受,不仅难以执行,还会增加两家仇怨。
我在庭前调解时邀请了此前参与双方调解的村支书和镇司法调解员参与其中。
开庭的那天,我们并没有到审判庭开庭,而是将双方安排到接待室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我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和了解事情发生经过,耐心做双方工作。
因此,我与其他法官和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均建议唐某适当降低诉讼请求,以达到既能补偿自己的损失,也能实现两家和解。经过我他的多方奔走和各方调解,唐某此时也放下了往日的仇恨,表示仅要求赔偿医药费等实际支出损失,唐某的理解让我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
然而,面对唐某的让步,胡老大一家仍立场坚定,拒绝赔偿。为此,我又从法、理和人情入手,说服胡老大一家。
“你当初建议三兄弟房屋建在一起,本是一个良好愿望。但你打围墙影响别人的通行,本身就不妥,现如今反目成仇,岂不违背自已初衷。”我给他们释法道。
“人生在世,是金钱重要,还是骨肉亲情重要?孰轻孰重,你自己要好好拈量。”参与协助调解的村支书袁国楼说。
“是你家出钱痛苦,还是弟媳受伤痛苦……”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劝说,让胡老大一家激动的情绪逐步缓和,终于说服胡老大一家同意赔偿唐某有关损失15000元。一年多没有说话的两兄弟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均承认自己在这一事件中的过错,要求对方原谅,双方从此和睦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