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旺,政无信不治,国无信不稳。经济越发展,越需要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常德,一座常怀善德的城市,一直以来致力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主体诚实守信,培育诚信文化,树立诚信风尚。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身边由于信用缺失造成的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等现象仍然屡见不鲜。诚信建设没有缺席者,诚信常德,需要你我共建,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本报讯(记者 王伟杰)“常德市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临江支行贷款本金、利息3800多万元,到发布之日止全部未予履行……”昨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看见一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美景房地产公司同时被曝光的还有其他单位和个人共计120名“老赖”。
记者在此次公开的名单上看见,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公布的信息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公布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等内容。记者综合所有名单发现,无论单位或者个人,绝大多数均全部未能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有的超过法律确定的期限达6年之久,如汉寿县人民法院于2007年判令被告刘海英偿还原告施健借款本金10.5万元及利息,但截至2013年10月21日刘海英仍分文未予偿还。市中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刘锋介绍,长期以来,一些当事人恶意欠债不偿,拒不履行义务,即便由法院判令被告偿还相应债务,也往往因资产处置难,债务多、资产少或者人员难找等原因而无法执行,成为阻碍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一大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于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了6种应当依法被惩戒的情形,公众可以在法院系统的信用平台上对“老赖”进行查询。
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于前军告诉记者,执行难背后实质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导致“老赖”们层出不穷。为建立健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机制,大力推动诚信建设,目前我市多个单位和部门即将联合签署印发《常德市“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在这一合作机制中,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失信被执行人统一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向签约各方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部门收到名单后,应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包含相应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的企业或单位实时监控,进行信用惩戒;新闻媒体应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营造构建诚信、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被执行人告诉记者,他被列入“黑名单”后不久,不少朋友和生意伙伴打电话过来询问情况,让他感觉脸面无光。于前军表示,今后一旦个人信息上了“黑名单”,“老赖”们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受到限制,形成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监督网,督促“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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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法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依照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包括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费用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交通工具;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如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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