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名好法官”是她读大学时就立下的人生目标,1992年从中南政法学院毕业时,在有多种就业选择的情况下,她执意选择了法院。为了心中的这个目标,她从书记员干起,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一个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审判员。曾多次被评为市县两级先进个人、立功受奖。2000年被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法官”、被本法院、汉寿县委政法委评为办案能手, 2009年1月被汉寿县人民政府授予“三等功”。2013年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她就是汉寿县人民法院审判专职委员、立案庭庭长丁涛。
清贫乐道守好正义
九十年代正是中国商品经济发展的起步时期,“下海”的浪潮拍打追寻发财梦的人们,商品经济大潮冲击着人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许多人做了金钱的俘虏。但她恪守清贫,乐于奉献,最初在城关法庭做书记员,逐渐成长为审判员、办案骨干,那时候法院条件有限,她每天骑着自行车深入田间地头审案,对管辖区内的每一个村庄都了如指掌。白天办案,查找证据,晚上挑灯书写判决书,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度过了十几载,除了正常休息,结婚、生子也未曾改变她忠诚履职勇于奉献的优良作风。在一次表彰大会上,她说:“物质上的富足是没有止境的,我既然到了法院,就甘愿清贫。人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物质利益还有许多有意义的东西可以去追求。”案结事了后当事人的一个微笑,一封感谢信,一份优秀判决书,就是她的财富,就是她孜孜不倦的追求。
笔耕不缀写春秋
2009年初,组织安排她担任办公室主任,对于从未从事过办公室工作的的她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为尽快适应新的岗位,迅速进入新的角色,她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在如何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干部服好务上动脑筋、想办法,坚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在汉寿法院,她是出了名的“拼命三娘”,为了赶写材料,常常加班到深夜,她办公室的灯光成为法院办公大楼的一道风景线。5年来,她起草各类汇报材料、领导讲话及宣传信息稿件430多篇,在各级报刊、网络媒体上采用的稿件300余篇。她深知独木不成林的道理,热心帮助、指导年轻同志,经常加班加点为他们修改稿件。常年的伏案写作、敲击键盘,使得她的双手关节变形疼痛难忍,但她从未叫苦喊疼。天道酬勤,2013年,在她的带领和努力下,汉寿法院的宣传信息工作从以往的全市8、9名跃居4、5名。
轻伤不下工作岗位
全身心投入忘我工作,以致常常忽略了家人还需要她的照顾。她上有父母公婆、下有在长沙读高二的儿子,想到他们,她心中充满了愧疚。参加工作二十二年了,她没有休过一天公休假,父母公婆生病住院她因忙于工作不能陪侍一旁。
2012年11月,母亲因双肾多发性结石在汉寿县人民医院住院半个月,父亲身体不好在长沙、妹妹在外地工作不能回来照顾,母亲一个人住在医院无人陪伴、照顾,她没有声张,每天下班了就往医院跑,没有请一天假。母亲病情加重,转院到长沙湘雅附三医院做手术,她让家人选择定在双休日做手术,在医院陪护母亲一晚后便赶回汉寿。临走前,她看着躺在病床上还不能动弹的母亲,泪水止不住往下流,心中是满满的痛。今年6月9、10、11号三天,儿子参加高中学业水平会考,因为考场离儿子学校比较远,老师要求家长在考场附近酒店开房,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但考虑到自己初到立案庭,庭里人员少,她没有请假,只是为儿子在网上订了一个房,同事说她太大意,她笑笑说“孩子大了,让他自己锻炼锻炼吧。”
二十二载春秋,这不仅是她当年进入法院工作时的青春年纪,更是她付出心血、泪水浇灌起来的理想的果实。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永葆动力,认真工作,诚恳待人,公平处事,淡泊名利是她的座右铭,更是她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