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常德日报》:他在平凡中闪光
—— 记鼎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刘建华
分享到:
作者:帅泽鹏 马桂芳 王芳  发布时间:2014-08-28 08:17:23 打印 字号: | |
   20多年来,他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虽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但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没有办错一起案件,赢得了全院上下和一些当事人的赞许。

  他叫刘建华,是鼎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名审判员。

  1988年,刘建华从部队转业到鼎城区法院工作,先后担任过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法警队队长、政委等职,2009年进入刑事审判庭工作至今。无论干什么,他都认认真真,把本职工作干得漂漂亮亮。

  刘建华在立案庭工作的10年里,和同事们平均每年要接访60多件案件,他耐心细致,办事节奏快,面对当事人法理表达干脆利落、条理清晰,句句简单明了,几乎每起矛盾与纠纷都得到了化解,很少有当事人不满意或者当事人上诉的情况。平时,他在与当事人及其家属交流的过程中,除了坚持在法律上理智对待之外,在言语上总是把自己当做他们的朋友,用最简单朴实的对话让他们懂得法律的允许与禁止,懂得法律的有情与无情。“用朴实的语言、简单的法理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才没有那么多隔阂,没有那么多的对立情绪。”

  法官是公平的象征,正义的化身,刘建华始终坚持一切用法律这个标尺衡量被告人的行为,从不含糊。

  2010年上半年,刘建华接手一起运输毒品的案件,被告人是外地人,庭审过程中,通过举证质证,作为主审人的刘建华发现这起案件实属共同犯罪,被告人只是从犯,最终在量刑情节上认定被告人一审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当事人及家属对他严谨的工作态度给予了很高评价。

  近几年,刘建华快到退休年龄,却依然坚守在第一线。几乎每一个礼拜的时间就要办结一起案件的工作强度,对于他来说,压力不算小,可他从不抱怨。他说现在庭里人少案多,而且案件又有严格的审限,把这些案子全堆在年轻人的头上也不是个法,趁自己现在还能动动脑子和手,就尽量多吃点亏吧。

 

javascript:

来源:《常德日报》
责任编辑:粟 伟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