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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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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韧 伍蒙  发布时间:2014-09-09 17:03:14 打印 字号: |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庭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类型和数量确定。案件的管辖范围主要是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其中还规定了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老百姓的法制观念不断加强维权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加之而来的侵权纠纷的案件越来越多并且越来越复杂。因此国家对此相当的重视,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能够解决案件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有利于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避免不了侵权案件的发生,现在市场中出现了不少的因为“山寨产品”、“技术产品”、“专利产品”等这些纠纷案件。刻意的追求经济利益将国家的法律抛到脑后,不仅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给生产者、消费者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造成了消费者身体和心里上不同程度的损害,严重侵犯当事人商标权、专利权、企业及个人的技术权等合法权益,不利于科技的创新和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秩序,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对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有利于司法体制的改革。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我们是法治国家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作为一个新型专门的法院是按照社会发展规律和前期累计的经验逐步探索出来的,探索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法官员额制度,有序推进主审法官责任制和完善职业保障的改革,对司法体制的改革起到了促进作用,能够切实的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完善司法制度改革进一步显现司法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有利于综合国力的提高。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决定着中华民族未来的生死存亡,科学技术的基础是知识,所以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务,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尤其在对外贸易和经济往来中,世界各国对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非常敏感和关注,对平等保护知识产权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因此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对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有深远影响。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肯定和认可,说明了国家对知识产权法院的重要性。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知识产权法院能够在全国得到普及,更全面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来源:津市法院网
责任编辑:赵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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