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王岐山书记也多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司法廉洁是人民法院的立身之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司法形象,关系到审判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推进案结事了的职能作用的发挥。全市法院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来,认真落实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大力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政治保证和廉政保证。
一是抓好党组主体责任到位。一个法院作风建设是否优良、队伍是否廉洁,关键看党组。院党组要切实担负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其他党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敢于担当,把好“廉洁关”。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要严格执行专题报告制度,坚持院党组每年向纪委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坚持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入手,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
二是抓好骨干履职责任到位。中层骨干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既是法院党组各项决策的执行者,又是所在部门的具体指挥管理者。院党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应充分发挥中层骨干作为部门核心的作用,不折不扣地执行好院党组各项决策要求,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扮演好“五员角色”:一是本部门政务管理的“指挥员”,二是审判流程管理的“监督员”,三是推进案结事了的“审判员”,四是部门干警率先垂范的“示范员”,五是联系院党组与干警的“联络员”。中层骨干既要以身作则约束自己,更要对部门人员严格管理,坚决整治司法活动中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现象和队伍管理中的庸懒散奢现象,做到“看好自家人,守好自家门”。
三是抓好纪检监督责任到位。落实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证。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要确保自身廉洁,树立正确监督观,敢于动真碰硬。要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按照有职有权、权责统一、失职追责、渎职查处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人人签订遵守、事事分解职责、层层追究责任。要力求以科学的制度设计、严格的制度执行、有力的检查惩处结合起来,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绝不姑息,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