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都是在忙碌中度过的,这周一也不例外。
来到办公室,匆忙打扫完卫生,一天的工作便开始了。紧赶慢赶刚弄完一件离婚案件,立马收案卷材料及其他需要的文件、设备,待一切准备就绪,出发赶往津市监狱。
也是一件离婚案件,因男方脾气不好,经常打骂女方,甚至对女方的母亲也曾拳脚相向。加之男方有三年的吸毒、贩毒史,于201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正在津市监狱服刑。如今男方刑期将满,女方思量再三,终一纸诉状递交法院,请求判决其与被告离婚。下楼的时候看见了原告,一年轻女子,个子不高,微胖,沉默少语,只听得其委托代理人说道:“她(指原告)真是可怜了。”原告仍旧沉默,低着头看不清楚表情。应该是难过并紧张的,我想。
将近两个小时的车程,一路上坐在我旁边的原告鲜少言语。因后座坐了3个人,稍显拥挤,时间一长,难免需要调整坐姿。但每次只要我的腿稍微移动,挨着我坐的原告便会挪动她的身体,并尽量向我相反的方向挪动。善良且敏感的人。这之后我便甚少动弹,不想再给这个一路忐忑的女子增加心理负担。承办法官应该也是看出了原告的不安,对原告说:“不用担心,我们会依法先行调解,调解时语言不要冲动,尽量以被告能接受的方式去陈述。”原告点头。
到了目的地,一切手续办妥,来到被告所在的监区。通过监管人员安排,在会客室开始庭审。问清被告收到诉状及开庭传票的情况后,被告说其同意与原告离婚,但是一定要抚养小孩。原告沉默思索,片刻后同意了被告的调解方案。本以为这就是本案的终点,但被告提出要求在管教的看管下单独与原告聊几句。管教人员同意后承办法官与我便走出了会客室。几分钟后,原告出来了,问可不可以去给被告买点东西,管教点头同意。一刻钟左右,原告拎着一大包东西回来了,再次回到会客室,我也将笔录打印出来,双方平静地签了字。
返程,原告明显放松了很多,在问及刚才与被告独处的几分钟心情怎样,原告浅浅一笑,说:“有点紧张与害怕。他说想吃鸡腿等零食,我说好,刚才买了3、400元的零食给他了。”尽管婚后生活并不十分幸福,但一日夫妻百日恩,好聚好散也是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孩子的伤害。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只希望以后都能遇见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