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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法院“三规范”强化窗口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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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 慧  发布时间:2014-10-14 15:44:43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石门法院立案庭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同时,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将司法为民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通过“三规范”强化窗口服务功能,做好审判服务工作。

  规范立案流程,防止滥用诉权。为把好立案质量关,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石门法院对立案流程实行了规范化管理,有效防止了当事人滥用诉权及杜绝了虚假诉讼的发生。原则上要求原告本人亲自到庭立案,通过法官与当事人面对面交谈,了解当事人的真实诉求,并向当事人释法明理,使其正确行使诉权。但对于那些老弱病残不方便,或在外务工、经商路途遥远确不能到庭立案者,在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由代理人代为立案;严格审查立案,防止虚假诉讼。一方面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另一方面对不能到庭的当事人,通过电话向本人核实情况,对涉及到该院是否有管辖权的基层组织出具的居住证明,严格审核其真实性;案件受理后通过司法服务短信平台向原告本人发送短信,告知案件受理的时间、收取的案件受理费、承办庭室及联系电话等事项,推进审判流程公开,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

  规范司法救助,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该院严格依照国务院《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审查诉讼费缓缴申请,实行承办人、庭长、主管院领导三级报批制度,对于确有困难、符合诉讼费缓交条件的当事人,在提交足以证明其符合诉讼费缓交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诉讼费缓交审批表,经过审批核准之后,依法准予缓交。严格禁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通过走关系、送人情等方式不当减免诉讼费用。今年以来立案庭批准缓交诉讼费共计22.44万元,涉及案件54件次。通过规范司法救助,将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到确实家庭困难需要帮助的当事人身上,使老百姓能真正打得起官司,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规范信访秩序,有效化解矛。建立信访登记台账,做到访有登记,谈有记录。今年以来,登记在册的来信来访记录达200多人次,绝大多数来访人员经过耐心解释、法律释明,明确了自己诉求的处理途径和方法;按时完成各级部门信访交办案件的转交、回复、材料报送工作,今年以来,已经回复信访交办件达43件;针对重点信访件,建立有效的信访化解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将矛盾纠纷化解落到实处。

 
来源:石门法院网
责任编辑:赵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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