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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新洲人民法庭获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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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庞延文 王月波  发布时间:2014-10-21 10:45:05 打印 字号: | |
  常德法院网讯 近日,津市法院新洲人民法庭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副庭长姜业涛代表法庭在会上作了经验发言。据悉,常德法院系统仅两家法庭获评先进,这也是该庭近年来第三次获得省级表彰。

  新洲法庭位于澧水河畔,嘉山南麓。近年,津市法院坚持把法庭作为联系群众、落实司法为民的纽带,人、财、物不断向法庭倾斜。经过重新翻修的新洲法庭不仅是本地的法制教育基地,更是远近闻名的法庭文化建设示范基地。不仅是硬件上的高标准,该庭立足于周边五镇二乡一场纠纷化解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的角色定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了一大批案件。诸如李家铺蜂农案等一些棘手难办的案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在开展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该庭大力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支持乡镇机关依法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维护地方社会和谐稳定。此外,该庭进一步延伸审判服务职能,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方便群众诉讼。今年来,法庭开展巡回办案120余次,现场开庭13次,巡回办案比例60%,从“田间地头”到“房前屋后”,都有该庭干警巡回办案的身影。
来源:津市法院网
责任编辑:赵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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